为有效缓解西平大道与洪河西路交叉路口(洪河桥西路口)的交通压力,进一步提高西平大道洪河桥路段的通行能力,努力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西平大道与洪河西路交叉路口(洪河桥西路口)由东向西行驶方向实施车辆禁止左转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需要左转的车辆,请行驶到前方允许掉头的路口掉头。
望广大驾驶员同志注意该路口交通标志的变化,并自觉遵守,共同维护该路口路段的交通安全与通畅。对违反上述禁止左转通行规定的,我队将依据电子监控设备抓拍记录的证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此公告自2021年11月23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西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