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示
 
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015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城管局 发布时间: 2024-08-06 浏览次数:

  牛齐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车辆乱停乱放和“停车难”问题是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特别是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老年代步车的管控,是关系到广大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加强公共停车位的管理,治理车辆乱停乱放行为,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是我局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净化静态交通环境,有效解决“停车难”、“乱停乱放”等问题,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我局就该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依法整治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西平县公安局西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移交“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相关行政处罚权的公告》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自2021年10月25日零时起,西平县城市规划区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近期来,西平县城市管理局以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组建违停治理专班,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行动。针对柏城大道、西平大道、护城河路、解放路、华港大街、东关文化广场周边等路段车辆乱停乱放严重现象,采取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不间断进行巡查管控,并通过车载广播进行宣传引导,加大对机动车、三轮车、四轮车等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非机动车无法找到车主的,依法予以拖移,对能联系到车主的现场进行教育、疏导。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能当场施离的,积极引导车主到停车位内或停车场规范停放车辆,对车主不在现场的违停机动车依法张贴违停告知单予以处罚。针对多次违停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再次违停时直接予以锁定,并现场将其拖移,督促其到单位接受处理。通过近期对乱停乱放车辆的不间断治理,城区停车秩序明显改善。

  二、疏堵结合、缓解停车难问题

  一是制作停车场信息引导牌。在城区显著位置或停车场附近悬挂停车场引导牌,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可以扫描引导牌上二维码查询城区停车场位置信息,引导车主就近规范停车,避免乱停乱放。二是制作临时停车牌。因地制宜在城区部分道路两侧安装50个临时停车牌,允许车辆可以在晚7点至早8点之间临时文明规范停放,缓解停车压力,解决停车难问题。三是配合创文办同金水湾地下停车场、帝王广场地下停车场沟通协调,有临时停车需求的车辆可以在停车场内免费停放半小时。四是严厉打击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对城区范围内沿街商铺利用路锥、隔离柱等物品或利用电动车、自行车占用公共停车位和“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等现象严格进行规范治理。在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前期先对违规占用停车位的商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并予以警告,督促其现场整改。对巡查发现再次侵占公共停车位的商户违规占用物品一律予以暂扣或收缴。对能找到车主的“僵尸车”责令其将车辆驶离,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对找不到车主的“僵尸车”依法予以拖移。通过对沿街商铺擅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行为和对“僵尸车”进行治理,有效的提升了公共停车位和场地的使用效率。

  三、下一步工作

  城市管理局将结合城区道路实际,以治理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为切入点,坚持疏堵结合、综合治理,切实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采取宣传+教育+处罚相结合方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车主或驾驶人违停现象进行劝导、警告、教​育和处罚,引导车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依法依规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1/06 09: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