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红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意义”的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我县自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以来,县委、 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 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共同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 、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 借助微信、抖音等现代传媒,加大对广大群众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好乡贤”、“好媳妇”、“好 婆婆”、“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将 文明行为、文明理念、文明方式宣传到千家万户,切实提升 群众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和环保意识。进一步落实“门前 三包”责任制,形成人人动手,支持美丽家园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 、加大资金筹措。建立健全“政府主导、村民参与、 社会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群众对青砖绿瓦、废旧 轮胎等重复利用建设游园,收集花草种子美化家园。倡导新 乡贤文化,鼓励引导在外成功人士捐资捐物参与家乡建设, 打造美丽宜居家园。
三 、积极申报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生态环境局、县 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卫健 体委等相关单位,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积极申报农村人 居环境整治项目,目前这些项目已入上级部门项目库, 一旦批复实施,我县农村人居环境将会得到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