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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西平县学生资助政策明白卡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3-06 浏览次数:

1、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为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不低于4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每生每年还享受600元的保教费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即,资助标准:寄宿制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按照寄宿生标准的一半执行。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其中平舆、确山、上蔡三个县属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其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均享受国家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年800元,但不发放现金,以配送营养餐的形式进行资助。

3、普通高中资助

  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至3000元,分为二至三档,年生均2000元,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享受最高档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普通高中,资助对象为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学生,免学费标准为市区学校每生每期810元,县城学校每生每期650元;免住宿费标准根据发改委为各学校核定的标准,据实免除。

4、中等职业教育资助

  中等职业教育在所有学生的基础上,对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发放,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15%,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首先保证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学生享受助学金。

5、高等教育阶段贫困生资助

  对在本省就读的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稳定户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就读高校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专科学生由就读高校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扶贫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资助,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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