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10号)文件精神,共有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22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财政支持政策实施,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治理、动物产品卫生风险防范监管和兽医卫生公共服务等能力,有效控制和降低动物疫病发生、传播的风险,提高畜产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三、资金分配
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共220万元。用于预留2024年购买强制免疫疫苗资金219.09万元,2023年布病扑杀补助经费0.72万元,2022年布病扑杀补助经费0.19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好补助资金落实,确保财政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二)严格经费监管。
要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补助经费管理制度。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经费申请和发放程序、及时公开补助经费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加强绩效考核。
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考核,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加快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
附表: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