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县承担的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经县、乡、村共同努力,共核查落实实施面积9270.36亩,涉及15个乡镇39个种植主体。根据县实施方案要求,经核定,玉米补助标准为180元/亩、花生补助标准为200元/亩。现将资金清册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 系 人:买向丽
监督电话:0396-2735928
附件:西平县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补助情况表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