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西平县嫘祖海棠园景区自愿申报,西平县谭店乡人民政府推荐,西平县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小组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同意,西平县嫘祖海棠园景区达到国家3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实名向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同时以书面方式提供事实理由和相关依据、证据,以及反映人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联系电话:0396-2756910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