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要求,西平县畜牧局组织系统畜牧兽医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畜牧兽医执法总队的“致全省畜禽养殖场(户)的公开信”和 驻马店市畜牧局《关于印制动物卫生执法标识牌的通知》,要求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把“公开信”发放到辖区内所有养殖场户,并把标识牌张贴到养殖场醒目位置。
近日,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开始逐户发放“公开信”,并张贴标识牌,并向养殖场户讲解“公开信”和标识牌的内容和作用,提醒他们在购买兽药时一定要按照“公开信”上的要求:一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兽药。二是仔细鉴别兽药外包装。三是购买时扫描二维码或者上网查询真伪。并鼓励养殖场(户)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科学养殖,发现假劣兽药时,踊跃举报。另外,通过发放标识牌,让养殖场户了解:“养殖场法人代表是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饲养动物严禁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及添加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养殖场应按规定对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出售、抛弃、转移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等相关规定,提高养殖场(户)自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
止目前,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共发放“公开信”280多份,张贴标识牌280多张,有效提高了养殖场(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保障了养殖场户用药安全,确保了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