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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
 
西平县2023年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项目第九标段、第六标段、第十三标段、第五标段、第七标段、第一标段、第十八标段、第十二标段、第十四标段、第八标段、第四标段、第三标段、第十七标段、第十六标段、第十一标段、第十九标段、第十标段、第二标段、第二十标段、第十五标段[变更公告]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6-06 浏览次数:

 

西平县2023年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西平县2023年农村公路通村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PGC-2023-044

二、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606

三、变更事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类似项目:指公路工程”删除。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不要求

 

更正为: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不要求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更正为: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详见附录4)的得5分;

2、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3、项目经理20201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公路工程业绩的得5分,最多加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变更为: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

15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详见附录4)的得5分;

2、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

3、项目经理202011日以来(以合同日期为准)每有一项业绩的得5分,最多加5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结果网页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企业业绩

10

投标人提供自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公路工程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5分,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中标结果网页截图)。

注: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变更为:

企业业绩

10

投标人提供自2020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份业绩5分,最多得10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中标结果网页截图)。

注: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7、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国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人:西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西平县中原大道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64955085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以南正大广场西地块7幢703号

人:刘先生

   话:18637132533

监督机构: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话:0396—2377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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