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平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驻马店市晨崴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平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附属配套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XPGC-2019-158
2.3建设地点: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
2.4工程投资:2318279.57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西平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附属配套工程项目范围规定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3.4、拟派人员须持证上岗,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六大员配备齐全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六大员、及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
3.6、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3.7、投标企业须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8、提供企业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承诺书;没有骗取中标或者没有重大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没有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的承诺书。近三年内未被建设、公路、水利、土地等有关行政部门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9、因本项目施工因素比较复杂,企业必须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了解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并与招标人签订外部环境承诺书,对施工外部环境、人员、机械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做出承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1月 26 日至2019年 12月 02日,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请各投标人网上报名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4.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 11月 26 日至2019年 12月02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费为500元/套,投标人须按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电子投标文件U盘、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为准。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件出现问题,以电子投标文件U盘为准。
5.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zmdtf格式)、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密封提交。
5.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5.4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
7.2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子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7.3 投标人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保证金,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无效缴纳。
7.4投标人投报多标段时,须按照每标段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为无效缴纳。
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整;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西平县支行
账 号:41001508910050211183-0955
7.5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登录驻马店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保证金单笔入账查询,确定缴纳状态显示为“有效”后,通过本交易系统生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打印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现场将通过驻马店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若显示为“无效”,将取消投标资格。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 12月 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西平县产业集聚区12楼)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6-6238006
招标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晨崴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天腾盛世20号楼1单元3层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话:13271720227
监督单位: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 话:0396-2377356
监督单位:西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96-2756720
十一、特别提示
本项目实际执行价为中标金额的90%,参与投标的企业视为同意该条件,并自愿在中标后以实际执行价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企业不得因此让利行为影响本项目的质量、工程量和施工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