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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柏城徐魏庄颐景园建设项目公告
来源: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0-05-20 浏览次数:

柏城徐魏庄颐景园建设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柏城徐魏庄颐景园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PGC-2020-046

三、项目预算金额:3742161.46

     最高限价:3742161.46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3、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五、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范围: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建设内容: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分包情况:一个标包

建设工期:10

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提供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含园林绿化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05 21日至20205 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供应商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请在有效时间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http://www.zmdggzy.gov.cn/),点击“会员登录”自行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3.方式: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CA密钥登陆会员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售价:5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5 27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二楼开标大厅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驻马店市)》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521日至2020525日。

十一、特别提示

本项目实际执行价为中标金额的90%,参与投标的企业视为同意该条件,并自愿在中标后以实际执行价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企业不得因此让利行为影响本项目的质量、工程量和施工进度。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西平县人民政府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平县开发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49588165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八路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方式:18838551402

  

                                           

  

                                        发布人:河南顺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520       

 

 

 

 

 

 

 

 

重 要 提 示

凡参加项目活动的投标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如本人有以下症状,请自觉回避(现场要签承诺书)。

1、近14天内与湖北省各地区人员有过接触史或与上述地区返驻人员有过接触。

2、近14天内有外出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近一周个人身体体温高于37.3摄氏度,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

4、与发热病人、疑似人员有过接触史。

5、投标人须开具健康证明

6、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最多各派1名人员到场。凡来中心参加开评标的人员,请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佩戴口罩,凡不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不允许进入工作场所;投标企业人员开标完成后应立即离场。开评标期间,各方人员应服从中心管理,在相应的工作区域开展工作,距离相隔1米以上,不得聚集,不得进入与工作无关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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