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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19 浏览次数:
食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 河南金麦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 生产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 罚款6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第一款第四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4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0〕221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2 西平县慧丽烟酒副食百货门市部 西平县慧丽烟酒副食百货门市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罚款1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44条第一款第一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4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0〕232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西平县重渠乡家家购生活超市 西平县重渠乡家家购生活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5 (西)市监食不罚〔2020〕208号    
4 西平县盆尧镇薛庄学仁超市 西平县盆尧镇薛庄学仁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36条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9 (西)市监食不罚〔2020〕213号    
5 西平县出山镇宋巧土豆粉店 西平县出山镇宋巧土豆粉店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罚款5200元,没收违法所得311.6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一款第四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9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0〕229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6 西平县芦庙乡红英饭馆 西平县芦庙乡红英饭馆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罚款5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6.3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第一款第四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19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0〕235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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