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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行政处罚信息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1-02-01 浏览次数:
序号 处罚对象 案件名称 违法主要事实 处罚种类和内容 处罚依据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西平县春河干果食品经营店 西平县春河干果食品经营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罚款10500元,没收违法所得3.6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44条第一款第一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5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0〕212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2 西平县黄伟平豆制品摊 西平县黄伟平豆制品摊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罚款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28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1〕3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3 西平县刘喜同豆芽店 西平县刘喜同豆芽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 罚款2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2/1 (西)市监食罚决字〔2021〕9号 主动履行;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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