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公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集中征缴期限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0月31日,超过上述期限的不再办理集中缴费参保业务。零星参保缴费期限按国家及我省、市有关政策限期截止。
二、缴费标准:按照省定标准,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10元。
三、征收范围: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西平籍城乡居民和在我县居住或务工的非西平籍城乡居民。
四、缴费方式:
(一)新增参保人员。需要携带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到辖区卫生院(柏城、柏亭、老王坡到县二院,柏苑到柏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方可进行缴费。
(二)往年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端口自助缴费。
网上缴费流程如下:
1.微信关注河南税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扫描对应小程序。

2.按照上图自主选择缴费方式,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点击查询,核实缴费地准确无误后,点击去缴费,输入支付密码,即可成功。
3.如果为他人代缴请点击开通“是否代缴”,填入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核实缴费地准确无误后,点击去缴费,输入支付密码,即可成功。
4.缴费人如需缴费凭证,可以去办税服务厅打印(带证件)。
五、注意事项:
(一)居民扫码缴费时,如发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后显示“登记信息不存在”或“缴费地非西平县”的,请及时携带户口薄或身份证到辖区卫生院(柏城、柏亭、老王坡到县二院,柏苑到柏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变更或参保登记。信息更正后第二天,由缴费人通过扫码方式再次缴费即可。
(二)居民缴费后,如发现所缴费用退回的,请及时与村(居)委会或辖区卫生院联系,查找退费原因后及时补缴。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居民医保是政府民生工程,体现了政府的关心和关爱,让我们共同从健康出发,为未来打算,立即行动起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