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的通知
来源: 时间: 2011-04-24 浏览次数:

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挖掘传统节日的文化和精神内涵,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办要求,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大力宣传我县实施改革开放取得的积极成果,着力营造关爱互助、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倡导文明和谐、实用节俭的现代节日理念,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在欢乐喜庆中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
  
二、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活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和革命纪念日,在城乡社区、村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和引导作用,推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全县广泛开展。
  1、春节期间,突出辞旧迎新、尊老爱幼主题,举办联欢晚会等活动,营造欢乐健康、快乐吉祥的节庆氛围。
  2、清明节期间,突出纪念先人、缅怀先烈主题,举办祭奠扫墓、清明诗会等活动,引导人们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慎终追远,珍惜幸福生活。
  3、端午节期间,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主题,举办诗会、歌会、经典诵读、踏青、登山等活动,增强人们热爱家乡、热爱自然的情感。
  4、中秋节期间,突出团结、团圆主题,举办民俗文化节、中秋赏月、体育健身等活动,营造社会和谐、健康向上的节日氛围。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有效形式,要把这一活动同创建文明城、创建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小区)、文明单位活动紧密结合,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满足城乡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活动的思想文化内涵。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有序开展。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宣传部和文明办要认真做好传统节日的组织协调和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引向深入。文广新局要加强对基层节日文体活动的策划指导,抓好培训基层文体骨干、提供活动设施等工作,组织开展富有节日文化内涵的活动。还要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的假期安排,开发传统节日人文旅游资源,设计推出“团圆游”、“生态游”等主题鲜明的旅游精品线路,把“我们的节日”主题旅游搞旺。民政局要积极推动城乡社区、村镇开展健康向上的节日民俗活动,引导人们移风易俗。商务局要鼓励和引导商业企业开发节日产品、活跃节日市场,丰富人民群众节日生活。教育局要把传统节日纳入学校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加强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知识的宣传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部门要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基层创作、演出,让基层群众更好地开展节日活动。
  3、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按照“三贴近”原则,认真组织好各项工作,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坚持从实际出发,适应群众的审美情趣、接受能力和心理特点,立足群众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不断创新节庆活动的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活动,增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西平县文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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