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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等3大部门发布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3-21 浏览次数:

  

# 公告通知 #

  中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广西北部湾港实施

  中新社南宁3月12日电 (记者 林浩)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12日介绍,中国首个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在广西北部湾港实施。

  胡帆表示,中国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号),同意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广西北部湾港(即离境港)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

  胡帆表示,上述试点政策是对原水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重大突破,启运港为铁路场站而非内河港口,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而非水路运输。与一般的出口退税政策(在货物离境后退税)对比,新政策实施后,企业自西安国际港务区铁路场站(即启运港)出口集装箱货物,在启运报关出口后即可申请退税,退税时间有所提前,资金被挤占时间将缩减,资金使用效率提高,企业资金压力相应减小。

  “我们希望吸引陕西等中西部省份的出口企业,主动选择自广西北部湾港出口集装箱货物。广西也将加快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服务功能,更好地融入国际国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胡帆说,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会同海关、税务、交通等部门,研究提出落实上述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具体措施,推动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建设。

  据悉,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往来增多,广西北部湾港海外业务稳步拓展。2021年,北部湾港开启通航30万吨级巨轮历史,集装箱吞吐量突破600万标箱,海铁联运班列突破6000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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