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致全县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01-24 浏览次数: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武汉市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多次召开会议扎实安排各项防控工作,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全县防控工作正按照统一部署科学有序开展。

  我县是人口大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规模大,加之我县距离武汉市较近,疫情输入的可能行比较大,做好防控工作尤其重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的防控工作,制订了防控预案,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联防联控,强化信息共享,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织,负责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健体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要求,制订了卫生应急预案,成立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家组和救治专家组,确定县人民医院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各项防控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目前,我县尚未出现一例确诊病例。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希望广大居民要主动认真学习疫情防控知识,自觉做到:

  1.近期尽量不要出门,出门要戴口罩,少去公共场所、超市、集市等人口密集的地方。近期没有特殊需求的居民尽量不要去武汉。

  2.在武汉工作返乡或近期去过武汉的居民要主动向辖区乡村干部报告外出情况,同时居家观察,不要随便外出,关注自身身体状态,接受社区医生、村医的随访。如果感觉不适,要及时去医院就诊。

  3.如果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

  4.养成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不随地吐痰,不乱扔乱倒垃圾。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

  5.面对疫情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辖区乡镇政府、卫生、交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工作,千万不能不当回事,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居民的支持下,我们协力同心、众志成城,认真做好各项防控防护工作,就一定能够打贏这场疫情防控战!

  西平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2020年1月23日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6 11: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