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经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从武汉市回西平县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到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要佩戴口罩,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同时每天要关注身体状况,每天测量体温至少2次,如有干咳、发热症状,应及时向村卫生室报告。
二、自2020年1月25日24时起,全县所有影院、网吧、KTV、足疗等公共娛乐和宗教人员聚集场所全部关闭;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停止运营;城乡农贸市场全部关闭。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四、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居民要提高防护意识,改变传统观念,拜年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不要走亲访友,避免疫情传播。
特此公告
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