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告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20-01-25 浏览次数:

  (第1号)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情防治工作需要,经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所有从武汉市回西平县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到所在村(居)委进行登记,要佩戴口罩,居家隔离14天,不要外出。同时每天要关注身体状况,每天测量体温至少2次,如有干咳、发热症状,应及时向村卫生室报告。

  二、自2020年1月25日24时起,全县所有影院、网吧、KTV、足疗等公共娛乐和宗教人员聚集场所全部关闭;城乡公交、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全部停止运营;城乡农贸市场全部关闭。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疫情防控期间,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大型聚集活动。

  四、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居民要提高防护意识,改变传统观念,拜年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不要走亲访友,避免疫情传播。

  特此公告

  西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3/15 20:4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