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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商务局关于沿街经营性门店 开业审批有关事项的提醒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 2020-02-20 浏览次数:

  

  

西平县商务局关于沿街经营性门店

开业审批有关事项的提醒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我县沿街经营性门店开业实行属地审批(具体见西防指〔2020〕56 号文)。

现就有关审批要求向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醒如下:

       一、适度从紧审批。要做好综合研判,严控门店开业数量。除6类规定门店外,其他月底前一律不

得开业。符合开业种类的,也要分类控制数量,以满足基本需要为度。原则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除大商

超、生活类超市、农资门店外,其他每类门店控制在2个以内,行政村保留1个商业网点,自然村根据情

况或保留一个购物点,或实行卡点帮办代办。城区办事处根据商业分布,考虑社区意见,做出数量研判,

原则上符合防控要求的生活类超市应开尽开,以分解大商超防疫压力,满足群众需求。

       二、做好开业指导。要指导门店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帮助制定疫情防控和开门营业

方案,进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在禁止店外经营的基础上,提倡半封闭销售模式。凡经营面积在两间之

内,或少于30平方的门店,顾客不进店,门口等候店员交付物品。提倡通过“咱的驻马店”扫码登记人

员信息,提倡手机支付减少接触,提倡必须进店的顾客快进快出、保持1米以上距离、杜绝翻拣。

       三、加强开业监管。强化属地政府监管第一责任,对商超门店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加强与职能部门

的联合督查执法,严厉打击不规范经营可发动群众合力监管,实行有奖举报(许可证明标志有举报电话设

置项)。通过群防群控、严管重罚,促进防控措施落实。

 

附:西防指〔2020〕56 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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