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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八大举措
来源: 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2-03-14 浏览次数: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西平分局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八大举措

一是实施告知承诺制。

  按照西环〔2022〕20号《关于印发<西平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审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对涉及民生的城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设施,自来水生产与供应设施,道路、天然气管网工程,生活垃圾及粪便处置工程,医院及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疫情期间实行的医疗卫生、物质生产、研究实验等三类建设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十五大项36小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不再进行技术评估、实质性审查、现场勘查,在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批复后,原则上在2个月内对被审批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是否规范等进行核查。

三是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在受理完成后 1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由原来的法定报告书60天、报告表30天,缩减为报告书15天、报告表6天(不含受理、 拟审批公示及听证时间),确保企业申报项目短时间内得到审批。

四是符合告知承诺制的项目未批先建的视为合法。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在建设单位承诺后,可以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同时开工建设,不再处罚和纠违,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五是分类实行降级登记管理。

  根据最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和“放管服”的有关要求,针对一些低污染、低风险的建设项目取消项目审批,降级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以降低企业前期环保投资,加快项目落地见效。

六是实行首错不罚“容错”机制。

  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慎重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充分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采取提醒、协商、告知、建议、劝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主动整改环境问题。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推行“轻微违法不罚”原则,对企业的第一次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醒,企业及时改正后,不予处罚,做到重教育、轻处罚,多教育、少处罚。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积极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企业咨询污染治理技术、政策等,因企制宜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做好服务帮扶工作,执法不搞“一刀切”,坚决杜绝“一停了之”“先停再说”等简单粗暴的执法监管方式,全力为企业打造一个宽松的生产经营环境。

七是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深入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强化企业环境信用管理和运用,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差别化执法监管。对信用较好的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格监管。各执法监管中队,要尽量减少对企业检查频次,实行智能执法和现场执法联动机制,能打电话安排的不到现场,能利用网络大数据、在线监控数据的不到现场,做到勤提醒、少打扰,为企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八是真诚服务企业。

  扎实开展好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四大活动”走访工作,平时要主动加强与企业负责人的感情沟通,打一个电话,道一声问候,主动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实际困难,并征求企业对环保工作的意见,力所能及地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用实际行动助力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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