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平县宋集镇委员会关于县委巡察村居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西平县人民政府 时间: 2019-07-31 浏览次数: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27日,县委第六巡察村居组对宋集镇于桥村、张湾村、赫朱村开展了巡察,3月20日,县委第六巡察村居组向宋集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和《中共西平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县委第六巡察村居组向宋集镇党委反馈问题10项,已完成整改10项。巡察整改期间共计制定下发1个方案,建章立制2项,配合巡察整改认真开展2项辅导、培训,通报批评3人,收缴违规资金1170元,补缴党费84元。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关于村居党组织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3月25日,及时组织各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组织委员召开了党员发展知识培训会,培训学习发展党员程序和要求,由镇组织委员李宏伟为镇村干部作发展党员工作专题培训,做到发展党员程序合规,要求从严,记录齐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进行转正,不能如期转正的说明原因;

  二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按照相关要求登记造册,澄清底子,凡是没有按时交纳党费无故久拖不交的进行了补缴和追缴,对情况严重的进行相应的处理,同时执行好落实好党费收缴制度,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是镇党建办组织对全镇流动党员进行了排查,建立流动党员台账,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2.关于村党支部领导和推进民主监督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村召开 “两委”会议、党员群众代表会议15场次,大力宣传村务监员会的工作内容和职权职责,加深党员群众对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的认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让群众了解、熟悉村务监督委员会;

  二是规范管理,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决策过程、“三资”监管等重大村级事务,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整改期间,全镇村监督委员会共参与重大事项6次,参与重大支出2项;

  三是充分发挥支部书记主动接受监督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领导,建立完善村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两委”会议研究本村重要事项的制度机制;

  四是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管理,明确由村监委会主任专人专管。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员培训会议15场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对组织生活制度进行宣传讲解,加强党员教育,统一思想认识,让广大党员充分认识“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是各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镇14个行政村统一配会议记录本,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切实规范“三会一课”记录,做到有标题有内容,并做好党员到会情况实名签到。

  (二)关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力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的责任,充分利用全镇14个行政村智能广播180个、宣传栏45个再次进行扶贫政策的宣传,召开政策宣传会15场次;

  二是再次组织帮扶责任人入户走访宣传政策,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扶贫政策家喻户晓。

  2.关于帮扶工作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夯实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的责任,严格落实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责任,经常性深入贫困户家中走访帮扶,解决实际困难,不断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树立脱贫的信心;

  二是严格落实每月26日走访帮扶活动,由帮扶责任人入户帮助困难群众打扫庭院内外卫生,整理屋内外生产生活物品,正向激励贫困户自觉做好环境卫生,提高文明意识;

  三是组织各村脱贫攻坚责任组进一步规范整理贫困户档卡资料,及时查漏补缺纠正错误。

  (三)关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低保政策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镇民政所负责,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再排查,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特殊贫困人群纳入综合保障,同时做好低保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二是严格认定标准,对低保家庭进行了再走访、再排查、再认定。在全镇范围内对涉及民生领域开展了专项排查,全镇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有26户26人。其中:低保对象入住县托养中心的有9户9人;因亡故取消8户8人;低保转五保的4户4人;因学生毕业就业的2户2人;因不符合条件的取消3户3人,并追回低保金930元。

  2.关于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残疾补贴政策宣传,并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残疾人家中,做好政策宣传解答;

  二是召开了各村残联委员会议,要求严格残疾证发放和补贴申请人员资格审核,对持有残疾证申领补贴的残疾人再次认定身份,发现残疾证涉嫌造假、等级不符的,坚决予以收缴、清退、更正。经排查,全镇残联补贴发放工作中,1人死亡但仍继续领取残疾补贴资金240元已追回;

  三是督促各村及时上报了残疾人的动态变化,坚持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各村会计业务培训会议,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二是加强财务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严禁白条入账;三是严格财务管理,办公用品开支必需附清单;

  四是治理整顿集体资产承包出租手续,完善相关合同。

  (四)关于涉及民生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体村组干部会议2场次,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主动为群众服务意识;

  二是对张湾村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认真整改;

  三是全面排查群众利益诉求案件,积极回应新诉求,制定解决方案,明确专人负责。

  2.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保洁员管理等工作制度,并督促各村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对不能胜任的保洁员进行及时更换;

  二是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将做好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各自房前屋后卫生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确保村内卫生整洁干净;

  三是合理布置垃圾桶和建设垃圾收集设施,增加垃圾桶数量,为群众倾倒垃圾提供方便;

  四是组织人员对河沟垃圾进行打捞清运,确保河沟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得到改观。

  县委第六巡察组共移交宋集镇党委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1件。止目前,已经办理1件,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结率100%。

  存在的问题:个别村党支部主动整改的意识不强,存在模糊认识,举一反三抓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性还不够;个别责任单位有畏难情绪,抓整改落实中怕直面问题,怕触及矛盾,怕得罪人。

  三、下一步打算,抓好持续整改的措施

  (一)坚持常态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及时分析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每项任务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

  (二)抓好成果运用。把整改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和上升固化为各项制度规范,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提升巡察成效。将巡察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镇上下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环境,创新发展举措,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和良好的工作实绩来体现巡察成果,加快富民强镇和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宋集镇巡察村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6-2751357;邮政信箱:西平县委巡察办信箱;邮政编码:463900(信封请注明:对宋集镇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xpxcbdbs@126.com.

  附: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村居整改落实情况

  一、于桥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于桥村党支部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反思,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严格程序,及时召开党员会,做好会议记录。2013年12月发展县中医院职工韩某为预备党员,由于韩某在申请入党时没有如实上报在西平县中医院上班的事实,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于桥村党支部吸收韩某入党不予承认,已上报县委组织部并走程序。于桥村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完善了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并建立了流动党员微信群,通过微信等网络途径拓宽党员参与学习、议事的渠道。

  二是于桥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2场次,大力宣传农村基层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重大意义、工作职责和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印章交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专管。

  三是于桥村在整改期间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工作相关规定,召开党员大会2次,召开党小组会4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并作好档案资料的归档保存。

  四是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刘某、胡某在巡察整改期间多次到贫困户家中打扫卫生,整理户容户貌。

  五是于桥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对本村贫困户家庭档案信息及上墙信息进行了逐户核实核对,共发现问题3处,已全部纠正整改。

  六是于桥村党支部再次通过智能广播、宣传栏召开政策培训会、组织扶贫干部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大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力度。

  七是于桥村对低保家庭进行了再走访、再排查、再认定。经调查走访核实,低保户范某因家庭经济情况较好,范某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已上报予以取消。黄某符合低保条件,已经于2019年2月份低保动态调整时上报民政部门,并已经通过审核,目前资金已经发放到位。

  八是对持有残疾证申领补贴的残疾人再次认定身份,发现残疾证涉嫌造假、等级不符的,坚决予以收缴、清退和更正。于桥村马会喜领取残疾人双项补贴,马会喜在限定时间内没有重新做残疾鉴定,宋集镇残联已经上报县残联予以取消。

  九是排查规范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对承包合同日期不明确的采取了签订土地租赁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整改,合同承包期限统一规定为20年期限;教育财务工作人员禁止白条入账,于桥村“两委”开展调查取证,确定每笔白条支出属实的基础上,责令会计牛富荣写出深刻检查;严格财务管理,办公用品开支必需附清单,确保在以后的财务管理中不再出现违规问题。

  十是于桥村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保洁员管理等工作制度,合理布置垃圾桶和建设垃圾收集设施,推行完善村内外的垃圾定点堆放;组织保洁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家部分党员及全体干部对村内垃圾死角进行一次大清理。

  二、张湾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整改期间,召开党员大会2次,党小组会4次,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工作记录和会议记录,做到有标题有内容,并对党员到会情况进行签到,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签到本、记录本涂改痕迹。

  二是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在整改期间多次召开党员会议,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建立了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和流动党员微信群,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如数交纳党费;张湾村党支部对2016年未交纳党费的7名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7名党员诚肯接受批评、补缴党费84元并保证以后及时足额交纳。

  三是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内容和职权职责,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三资”监管等重大村级事务;明确印章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专人专管,目前印章已交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保管。

  四是张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严格落实每月26日走访帮扶活动,整改期间,帮扶责任人刘某到贫困户朱某家开展走访帮扶2次,帮扶责任人张某和郑某3次到贫困户家中进行帮扶;加强对贫困户的教育引导,增强了文明意识。

  五是张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进一步整理规范贫困户档卡资料,纠正错误查漏补缺,逐户对“西平县贫困户政策信息明白栏”进行了排查整改,现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六是张湾村对低保家庭进行了再走访、再排查、再认定。经调查走访核实陈某、崔某不符合低保条件,现已经上报民政部门予以取消,并追回资金620元。

  七是张湾村通过整改,及时上报了残疾人的动态变化,已经将死亡残疾人名单上报给镇残联及县残联,取消杨某的残疾人补贴,截止目前,已经追回违规资金240元。

  八是张湾村党支部对记账不及时的问题高度重视,建立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村账管理;张湾村对缺失发票的问题积极取证,确认支出事项属实,在以后的财务管理中坚决规范票据管理;针对租赁协议未注明起止时间的问题签订了土地租赁补充协议,合同承包期限统一规定为20年期限;针对原始记工入账凭证出现多处涂改和原始记工薄领款人未签字押印的问题,组织人员走访核实取证,该项费用支出属实,对村会计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针对租金未收取到位的问题,已经同租赁方达成一致意见,兰某将于2019年12月30日前把剩余租赁款上缴村委。

  九是针对董某家邻里矛盾,经村“两委”干部上门做双方工作,现在土堆已清除,可以正常出行。同时组织村干部开展入户走访,排查群众利益诉求,发现诉求积极受理。

  十是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管理、保洁员管理等工作制度,合理布置垃圾桶和建设垃圾收集设施,推行完善村内外的垃圾定点堆放;组织村保洁员、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在家部分党员及全体干部对村内垃圾死角来一次大清理。

  三、赫朱村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赫朱村认真学习《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步骤。针对朱某入党问题,经调查核实,朱某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考察期不满一年,赫朱党支部便召开支部会议确定朱某为预备党员,宋集镇党委认定赫朱村党支部于2017年1月支部通过朱某为预备党员不符合规定,应该继续培养考察。赫朱村为全村44名党员建立了党员管理微信平台,尤其是要求流动党员必须加入该平台,依托平台增强全村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赫朱村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巡察整改期间召开2次党员大会,2次支部会议,4次党小组会,支部书记上党课2次,专题学习培训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加深支部委员对组织生活会的认识。

  三是赫朱村脱贫攻坚责任组进一步整理规范贫困户档卡资料,纠正错误查漏补缺,对贫困户的档案资料做到户、机、表一致。赫朱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对朱某、朱某某家庭档案信息及上墙信息进行了核实核对纠正工作,现已整改完善;贫困户朱某某的帮扶责任人谭某对其2018年第三季度的收入情况进行了核实,并签字确认,现已整改到位。

  四是帮扶责任人朱某在巡察整改期间到贫困户家中走访3次,帮助贫困户打扫卫生,清洁户容户貌,同时积极引导帮扶教育贫困户,培养清洁意识,增强文明意识。

  五是排查规范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合规定的承包租赁合同取消作废。赫朱村自查后确认坑塘承包和土地承包工作中签订有承包合同,财务人员工作疏忽没有把合同附到财务票据后,现已整改完善;赫朱村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白条入账,办公用品开支必需附清单,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会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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