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来源: 公安局 时间: 2019-08-09 浏览次数:

  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根据《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奖励办法》,经西平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评定,拟确认尹森翰、马利杰、于冲三名同志救人的行为,李德荣同志制止曹某等人盗窃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8月10日——2019年8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人:康爱芹

  联系电话:0396-2133269 0396-2133028

  联系地址:西平县公安局913室

  附件:1. 尹森翰、马利杰、于冲三名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2.李德荣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西平县见义勇评定委员会

                                                                            2019年8月9日

  附件1

  尹森翰、马利杰、于冲三名同志

  主要事迹材料

  尹森翰,男,汉族, 1989年11月出生,家住西平县专探乡赵寺村委。

  马利杰,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家住西平县专探乡赵寺村委。

  于冲,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家住西平县专探乡刘渡口村。

  2018年10月10日18时10分左右,西平县群工部驻专探乡水泉汪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第一书记陈某某下班骑电动车沿005乡道由西向东回家,途经西平县凯达燃气公司西侧时,与一辆同向行驶的电动车相撞。陈某某同志因电动车失控摔倒在地,肇事司机逃逸,陈某某同志头部、肩部受伤出血昏迷躺卧在路上。西平县专探乡赵寺村委村民尹森翰和妻子马利杰骑电动车路过事发地,发现路中间有人摔倒便主动下车施救。与此同时,河南鼎力杆塔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于冲也正好路过此处,便与尹森翰夫妇共同抢救伤者陈某某同志。由于尹森翰夫妇和于冲同志都不懂抢救伤者的基本救护知识,又经常看电视上说对伤者一般不要翻动,防止二次受伤,故尹森翰夫妇和于冲分工合作:尹森翰拨打120急救电话、于冲拨打110报警电话、马利杰捡起陈某某的手机与其交谈。其间尹森翰同志还积极在受害人南侧拦停有关车辆,于冲在受害人北侧指挥车辆通过,三人积极维护现场,等待救护车和警察的到来,使受伤者陈某某得到了及时救治。

  附件2

  李德荣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李德荣,男,汉族,1953年7月出生,家住西平县人和乡花牛陈村。

  2003年6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锋、谢某虎、李某敏到相邻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邓襄镇河东李村盗窃马车车轮。当夜11时许,四人趁夜行至河东李村,成功盗窃一户村民家马车车斗的两个车轮和方钢,然后由曹某和李某锋一组、谢某虎和李某敏一组分工搬运,曹某和李某锋在前、谢某虎和李某敏在后返回花牛陈村。当曹某、李某锋步行至京珠高速公路花牛陈村涵洞东侧时,路遇同村村民李德荣。李德荣发现二人的盗窃行为,遂上前制止。犯罪嫌疑人曹某、李某锋惧怕盗窃行为败露,分别持扳手、树棍将李德荣打死,并伙同谢某虎和李某敏将尸体抛弃到高速公路上伪造车祸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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