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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8-01-25 浏览次数:

  2017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打造法治政府,服务社会为目标,全面履行工作职责,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把我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国家长治久安。2017年,我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一是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事项的衔接落实。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安排,我县对县级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在县级保留105项的基础上,对全县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确认,精简9项,县级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96项,并在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二是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在县政府办、法制办、编办等单位密切配合下,我县编制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共梳理25个县直职能部门权力事项194项,全部录入权力事项管理系统,为网上政务服务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于2017年8月底全面完成涉及25个职能部门96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服务指南编制工作。为把工作落到实处,专门组织人员深入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对运行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公布。从管理机制、动态调整、调整程序、监督管理等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坚决纠正清单之外“乱用权”等问题。五是加强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制度。我县根据环保攻坚开展总体要求,印发了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追究办法。2017年在省环保厅综合督查我县期间,县委、县政府对20名负有监管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追责。在7月份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期间,对执行工作不力的3名党委书记进行了集中约谈。我县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执法。2017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88起,其中10万元以上大额处罚9家,查封扣押设备16家,行政拘留7家养殖场负责人,关闭小炼铅厂、小化工厂和小电镀厂各1家。对小炼铅厂负责人移交司法机关判处6年有期徒刑。全年查处各类环境信访案件300多起,有效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11月份在大气污染防治决胜60天中,我县住建、综合执法、环保等部门执法人员对各类施工工地督导检查,两天时间对落实防尘措施不力的工地罚款145万元。严格的环保监管执法,促进了全县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全年优良天数为260天,超目标值50天,同比增加45天。PM10平均浓度为96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5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5.8%。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低于目标值3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20.3%。六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据《西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西平县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我县建立了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37个涉企部门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开展信息归集共享。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紧密配合,协同推进。2017年,我县共推送“双告知”市场主体信息1926条,公示企业信用信息4186条,公示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 19206条,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信息2194条。根据《西平县跨部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我县8月底建立了执法人员库和市场主体库,对检查人员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流程、检查事项、检查方法、工作纪律进行集中培训。按照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指引、抽查方案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为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是制定了《西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西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公开制度》《西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及专家论证咨询制度》《西平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西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西平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25项决策制度,为依法决策和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二是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聘任权利华等3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刘晓等8名同志为县委、县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县法院等4个机构为县委、县政府法律咨询机构,聘任期限自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27日,确保我县各项事业纳入法治轨道。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2017年,我县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总体部署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年度方案中“服务指导年”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服务指导、情况交流、督促检查、分析评价四项制度,尤其注重与企业发展、社会管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力争在方式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在指导上求实效,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统一,行政执法与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统一。一是完善行政指导工作机制。在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提升行政指导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评查案卷、评选指导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保障。同时,为强化服务型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本年度确定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为市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认真举办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评选活动,在全县营造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浓厚氛围。二是规范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把行政调解作为及时有效化解争议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行政调解,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管保臣任组长的县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指导各执法部门梳理行政调解依据,设立行政调解室,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三是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执法模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简化优化行政执法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我县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抽调专人梳理25个县直职能部门依申请权力事项194项,并及时上传到权力事项管理系统。围绕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最大限度地便利群众,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取消各类证明163项,保留证明23项,并及时在政务网站公布。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线,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通过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规范、完善监督措施。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法权限、明确法定职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一月份我县在住建局九楼会议室,举办了全县执法骨干人员培训班,各乡镇分管法制工作副职,县直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副职、法制室主任、执法大队长参加培训,并安排了执法专题考试,确保了培训效果。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临时工、合同工及无证人员参与执法。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今年共收到各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6件。建立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按时向市政府报告行政许可10905项,行政处罚2282项,行政强制81项。积极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评选优秀执法案卷11卷。四是强化示范点培育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特别注重对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培育工作,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发展,2017年向市政府推荐县森林公安局、县农业局为首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五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县环保、水利、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及时根据《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程序,对起草单位不严格执行上述程序的情况定期通报。根据《河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使用规定,严格数据库操作人员培训,以规范我县规范性文件管理为目的,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流程,确保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序,查询有序、备案有序。目前,我县规范性文件都能按照程序做好备案工作,2017年度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1件,向规范性文件数据库顺利报备1件,准备报备4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7年我县共清理出2013年以来规范性文件29件,其中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24件,县政府工作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5件,明确已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已废止县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已修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拟废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扎实开展专项监督

  一是夯实主体责任。成立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联席会议,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单位负责人为专项治理活动第一责任人。二是突出治理重点。组织全县各单位认真进行深入排查,查找剖析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能力、执行力、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组织全县各单位召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42场次,参与人员1600余人次,制定整改措施148条。三是严肃责任追究。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肃查处。2017年,共查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50个,已经整改50个,约谈 8人,诫勉谈话3人,写出书面检查 11人,党政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四是坚持依规依纪办案。2017年,我县共处置问题线索689件,初核459件,立案179件,处分175人,其中科级干部37人,保持了对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树立了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五是认真开展审计监督。建立审计工作领导机制,依法行使审计权限,及时解决审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理。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扎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总上报整改工作情况。

  (二)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一是坚持把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放在依法行政的重要位置,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县纪委成立巡察组,对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开展常态化的定向巡察,分批次、有步骤、全覆盖,有力震慑了违法乱纪行为。二是坚持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强化对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重点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领域程序机制,理顺监管体制,做好监测约束,依法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三是完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举报投诉专线,畅通信访渠道,领导接访制度化,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17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工作体制,健全工作机制。一是细化工作部署,规范推进公开工作。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在2017年初,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部署会,及时转发《驻马店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表,部署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二是推进“五公开”,增强政务透明度。考察学习巩义市公文流转经验,在全县公文流转程序中落实公开属性确认环节,县政府在行文签发签上标注“此件是否公开发布”栏,由相关部门和领导审签,全县主动公开属性的正式文件,均规范字样。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受理渠道,加强流程监管督查,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7年,全县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9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12件,信函申请数6件,18件按时予以答复,1件延时答复,有效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证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五公开”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信息公开,县政府公开决策信息20条,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信息52条,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信息30余条。三是深化重点信息公开,促进社会发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政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目前,全县被纳入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考核的单位共46家,其中部门26家,乡镇(街道)20家。2017年,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4244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88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及部门网站发布243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时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重点加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信息公开。2017年,县政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80余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110余条、财政资金信息80余条、政策解读信息100余条、回应关切信息20多条。特别是扶贫和社会救助信息8条、环境保护信息73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178条。四是完善公共平台,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以整合政府信息资源工作为基础,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部分单位的网站内容统一迁移到县政府门户网站,对内容更新滞后的栏目及时进行归并,定期更新和维护,加强网站日常监管,坚持日查网制度,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应诉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坚决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201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依法受理16件。行政复议申请中,公安的5件;乡镇政府的4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1件,农业局的1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4件,第三税务分局的1件。办理行政应诉9件,行政首长积极应诉,认真答辩,据理力争,依法履行法院判决,做好生效裁判的执行落实工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有力的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治安第一道防线

  一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在21个乡镇、场、办事处,村居委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有文化、懂法律、负责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积极落实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落实调解补助经费100元,兼职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落实调解补助经费50元。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立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解决机制,2017年,共调解矛盾纠纷2000多起,调解率98%,调成率95%以上。三是加强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搞好了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全年共调解交通事故纠纷110多起,医疗纠纷20多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我县先后出具社区矫正评估报告52份,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8名。一是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上下功夫。结合现有硬件条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目标,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形成集“监管、教育、服务”为一体,区分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的工作实体。设置报到登记室、矫正宣告室、训诫室、档案室、监控管理室、教育培训室、心理咨询室;二是在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今年,我县从符合安置条件的退伍士兵中公开招录了10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从大专以上毕业学生中招录了15名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每个司法所配备1人以上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打下了组织基础;三是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我县财政按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我县社区矫正经费按2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四是在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上下功夫,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组织,使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五是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上下功夫,实行县、乡、村层层签订监管协议,建立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实行集中点验、手机定位、电话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全县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7年,我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658件,其中刑事案件238件,民事案件420件,接待咨询3500多人次。已办结案件592件,受援人员800多人次。一是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以专业化高素质为标准,为法律援助中心调配了工作人员,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有专职人员6人,其中法律援助律师3名,其他法律援助人员3名。二是严格坚持法律援助案件接办流程。对案件的申请、报批、审核、指派、办结、归档、质量评查等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规定;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化建设,相继在全县20个乡镇、2个律师事务所及148法律服务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在法院设立律师值班室,在信访局、老龄办、看守所、妇联、残联、工会、团委等6个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四是加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宣传,利用 3.8妇女节、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助残日、6.26禁毒日、脱贫攻坚宣传、12.4宪法日,采取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悬挂横幅的方式在人群较为密集的地方进行广泛宣传,增强了人们依法维权的意识。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是重要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必须要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2017年,我县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把西平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西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并提升领导小组规格,明确县长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抓住了法治政府建设这一牛鼻子。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是主攻方向。根据年度学法计划工作安排,坚持定期学法和集中培训制度,2017年,县政府党组集体先后对《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为增强全县公务员法治意识,我县积极开展公务员网络培训,全面培训1128人次,其中初任培训42人次,参学率达99%以上。推动全县各部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坚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化于果,注重通过法治实践切实提高法治思维,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十、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我县积极印发了《西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西平县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作出重要部署,从加快推进“四个西平”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向前推进。

  (二)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高度重视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承担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的职责,高度重视法制部门的工作,确保法制机构工作配备、人员配置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政府法制干部队伍,为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目前,县法制办是正科机构,现有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工作人员三名;办公用房五间,电脑五台,复议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法制机构各项保障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法治政府的需要基本相适应。

  (三)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重点完善以“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平台”即建立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强化日常督导,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两抓手”即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纲带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推进;“一带动”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由点及面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提升;“一考核”即依法行政考核,通过激励问责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健康前行。

  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冲锋号,意义重大、责任重大。过去一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广度、深度,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新的一年,我们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力度,更足的干劲,常抓不懈,持续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全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努力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西平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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