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一次告知单
来源: 柏亭办事处 时间: 2022-10-13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变更户主或与户主关系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变更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2、亲属关系证明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户主信息或与户主关系错误的佐证材料

  5、居民户口簿

  四、承诺时限:1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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