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姓名》一次告知单
来源: 柏亭办事处 时间: 2022-10-13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变更姓名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变更户籍信息的书面申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承诺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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