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一次告知单
来源: 柏亭办事处 时间: 2022-10-13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大中专院校毕业学生迁入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单位接收证明

  3、户口迁移证

  4、就业报到证

  5、居民户口簿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四、承诺时限:1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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