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一次告知单
来源: 柏亭办事处 时间: 2022-10-12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对新出生婴儿办理出生登记

  二、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本市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三、申请材料

  新生儿出生登记申请材料

  四、承诺时限: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受理(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或退件通知)—审核—决定—办结

  六、办理方式

  窗口受理:窗口收取纸质材料收件受理

  网上申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

  https://www.hnzwfw.gov.cn/411721000000/?region=411721000000

  咨询电话:0396-619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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