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庄乡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 焦庄乡 时间: 2020-10-15 浏览次数:

  一 、工作制度

  1.乡机关所有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坚持每天早上集体考勤(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如不考勤,由办公室提前通知。

  3.严格会议纪律。凡要求机关干部参加的会议,均不得无故缺席或中途退场,否则按旷工处理。

  4.凡因公外出参加会议的,要以上级传真、通知为准,并在办公室登记备案,一般同志两天内须经分管班子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三天(含三天)以上经党委书记或乡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5.坚持工作日午间不饮酒规定,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工作人员均应对来访、办事人员热情接待,做好引导工作。

  二 、考勤制度

  1.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同学习、同考勤、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工作日期间,每天早上由办公室负责集中全体人员点名开会(特殊情况除外),由值周班子成员安排布置当天工作。

  3.机关干部晨会点名未到按迟到处理,晨会结束点名未到按旷工处理,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旷工一次罚款100元。

  4.每次考勤情况由值周领导核实签字后,由党政办登记,每天考勤情况在电子屏幕公布,考勤情况每周汇总后公布上墙,月末汇总后上报乡纪委报备,年终汇总予以兑现惩处。

  三 、请销假制度

  1.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不准无故旷工,做到有事请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同志,事前必须写请假条,由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均视为旷工。

  3.请假一天以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的,须经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经书记或乡长批准。病假超过3天以上(含3天),需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病历,所有请假人员要将签批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存查。

  4.请假期满后,要到办公室销假报到上班,不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超过国家规定旷工时间参照《国家公务员法》、《劳动法》执行。一个月请假累计不超过4天,如超过4天,按旷工对待。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工伤假、探亲假除外。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按照西人社[2014]49号关于转发《关于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执行。

  5.国家规定的休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6.如遇非常时期(防汛、秸秆禁烧、重要工作等),原则上不准请假,如请假必须由书记或乡长批准。

  四 、学习制度

  1.每周二下午为全体人员学习时间,如需要增加学习时间或调整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2.学习内容一般由机关支部安排,值周领导领学。

  3.学习形式有领学文件(材料),辅导报告,观看电视(音像资料),座谈讨论,发言演讲,撰写学习心得等。

  4.坚持学习制度,学习人员均须撰写学习笔记,凡学习笔记次数少于36次/年(记录少于100字的视为无效不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五、 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值班人员工作日要提前1个小时上班。

  2.办公室值班人员交接班前要打扫办公室、会议室卫生,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乡党政办公室须做到工作日上班时间全天有人,如有急事需离岗时要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离岗。

  4.办公室值班人员对接收的电报、电话、通知要记录,并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领导签批后要及时处理、落实。

  5.建立收文登记薄,收到各种文件和材料后,首先进行登记,其次填写批办签,报乡党政主要领导阅示,然后根据领导的批示,呈送相关领导阅文、办理。

  6.建立发文登记薄,对下发的党委、政府红头文件进行编号、签发、存档。

  7.认真做好领导讲话、材料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8.党政办工作人员应熟练使用照相机、录像机、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办公设备;每月至少发表两篇信息宣传材料。

  9.加强印章管理,党委、政府印章由专人管理,党委印章使用必须经党委书记同意,政府印章使用经乡长同意 ,所有印章使用必须登记备案。

  六、 值班接访制度

  1.值班分为夜晚值班、调休值班、节假日值班。

  2.逢重大节日需做调整时按实际需要,经班子研究定。

  3.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由带班领导统筹安排。值班期间,保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确保24小时不空岗,如出现问题,视其情况进行处理。

  4.值班表排班由办公室负责,所有人员须按照值班表执行,值班人员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需要向带班领导以书面形式请假,并自行安排替班人员。

  5.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到位,尽职尽责,不得私自再分小班轮值,缺岗一次罚款20元,带班领导加倍处罚。

  6.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必须把未办完的有关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做到无遗漏,无差错。

  七 、机关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机关人员要自觉维护机关内部卫生,做到纸片、烟头不乱扔,垃圾不乱倒,共同维护机关卫生。

  2.严格按照乡机关卫生区划分安排,坚持每天打扫一次卫生(列入评比栏,打扫的划“√”,没打扫的划“×”),由办公室负责督促,保持卫生清洁,保证良好的办公环境。

  3. 机关院内花草树木修剪养护由办公室定期保持。

  4. 室内卫生各负其责,各室要达到干净整洁,窗明几净,室内无杂物,整体布局和谐,办公用品、书籍、文件、资料摆放规范,井然有序。

  5.由机关党支部实行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对各卫生区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卫生差的卫生区负责人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三次评比倒数第一的区域责任人,进行进行发言表态。

  八 、宿舍、水、电、灯、电话管理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宿舍用房需由办公室统一调配,禁止私自调换,宿舍只提供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居住,不得交由其他人员使用,退休或调离后要及时向党政办做好宿舍交接。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节约用水、电、灯、电话的义务,均须注意随时节约国家资源。

  1.用水管理:为节约用水,除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常用水外,院内禁止外单位及非工作人员取水。

  2.灯具管理:路灯、走廊灯及厕所灯,由机关后勤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使用。个人住室确需更换的灯具,及时找后勤人员更换。

  3.用电管理:乡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节约用电。机关路灯、走廊灯、厕所灯、伙房等用电由机关后勤人员管理,其他办公室、个人住室内电器由相关人员负责管理,不得浪费。

  4.电话管理:为节约电话费开支,不允许外单位人员借用电话。

  5.由值班领导每晚对各部门进行督管,对不节约行为记录在案,连续三次发现浪费行为的部门,要进行通报批评。

  九、 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1.乡机关内部单位要建立健全帐目,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焦庄乡财务管理规定》,按规定程序操作,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严控大额支出,特殊情况由书记、乡长审批决定,一般购物经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会同财务人员统购,否则不予报销。

  3.实行会审会签制度。乡机关支出由乡长审批,实行乡长、纪委书记、分管财贸领导、财政所长会审会签制度。

  4.每月25号前所有开支由经办人列出详细清单月底报乡机关会计,统一由乡理财小组审核,需要支出的由乡财务及时支出,不合理支出一律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5.凡机关内部工作人员交纳的费用和各类罚款,由机关财务人员设立专帐,定期向全体机关人员公布。

  6.凡开会或因公外出、经办人必须在外出之前经领导批准,逐月附领导审批相关手续报销差旅费。

  十、 机关内部物品管理制度

  1.门窗管理:要经常保持整洁卫生,注意开、关窗户,个人住室门窗造成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或维修。

  2.室内办公室用品及生活用品管理:凡由乡政府配备的室内办公用具(包括桌凳)、生活用具(包括盆架、床、吊扇、灯具等),按规定标准配备,由乡机关财务人员认真填写财务登记卡,调房由办公室负责,不准个人随意调换,工作调离或调房时认真进行移交,损坏丢失由个人赔偿。

  3.房屋损坏、漏雨及室内配备用品损坏者,要及时报告办公室维修;人为造成损坏的,由个人照价赔偿。

  4.凡属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客厅、饭厅配置物品,个人一律不得随意拿走使用,凡私自拿走者,一律视为盗窃,确需借用的,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

  5.借用物品者,需注意妥善保管所借物品,用后归尽快还。

  十一、 来客接待及内部就餐制度

  1.机关就餐实行公务灶管理制度,接待工作实行派餐单制度,对口接待,报经书记、乡长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控制陪餐人员数量,一般情况下非对口人员不得参加。

  3.接待工作应本着从简实用、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免浪费。接待人员在5人以下的,原则上安排四个菜;5到7人的,六个菜;8人以上的,八个菜,早晨客人均伙食标准不超10元,中、晚餐来客人均标准不超过35元。

  4.公务灶就餐严禁烟酒。

  5.未经乡党政主要领导同意,自作主张招待开支的,不予报销。

  6.在外办事需在外就餐和接待客人的,需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签字报销。

  7.机关内部人员就餐实行刷卡制,一餐一结,需要用餐的人员要及时在工作群内上报。

  十二、 行文制度

  1.行文包括文件(材料)的拟定、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

  2.行文应当实事求是,准确、及时、保密。

  3.行文应该确有需要,注意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件要短。

  4.起草文件格式要规范,内容应当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完整、准确的体现意图,并同现行有关文件相衔接,不得出现文件相互“打架”的现象。

  5.乡党委、政府因工作需要行文,须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首先由相关对口单位或部门起草文件初稿,然后经办公室文秘人员校对、审核、编号,再送主要领导审批签发,最后印发。

  6.建立发文登记薄,严格登记手续。

  7.文件印刷要做到准确、及时、规范。正式文件在分发前,必须加盖印章。

  8.文件办理完毕后,秘书人员要按规范将文件的定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收集合并,立卷归档。

  9.各职能部门上报和下发正式文件,必须给办公室留存电子档。

  十三、 信息工作制度

  认真做好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写、报送工作,实行信息宣传工作奖励制度。

  (一)奖励标准

  1、被国家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报道奖励300元。

  2、被省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报道奖励100元。

  3、被市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4、被县级媒体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元。

  (二)奖励办法

  1、按全乡班子分工,将宣传信息工作按班子分工分成8个部分,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每位分管领导分管的口每年在县级及以上新闻媒体发表12篇以上的稿件。

  2、县级媒体包含: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西平政府网、西平手机报、通讯信息以及网络媒体如映象网、网易、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市、省、国家级媒体以官方媒体进行类推认定。

  3、稿件和新闻作品必须是宣传我乡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正面信息,同一片稿件在不同的新闻媒体或不同的新闻节目中刊播,按一篇计算,并按最高的奖励标准奖励。

  4、稿件采用后作者向办公室提供作品刊播的依据(报刊原件或复印件,电视台发稿通知单原件或复印件,网站刊登稿件的下载页,稿酬汇款单复印件)。办公室予以登记,并妥善保存,奖励兑现原则上每一季度进行兑现。

  5、对发表失实报道,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工作人员,不予奖励,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十四、焦庄乡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乡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乡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乡政府机关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乡机关所有车辆由乡党政办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人员凭签批意见出车。

  4、乡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乡政府院内停车位,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乡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6、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人员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违规公车私用时若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责任者负担。

     (四)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驾驶员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乡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乡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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