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具有焦庄乡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老人。
二、行使内容
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高龄津贴。90-99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高龄津贴。百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高龄津贴。
三、办理流程
1.申请:由本人向焦庄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或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到龄人员应提前1个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审核: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或适当形式的公示等信息核对等方式,对证明材料齐全、调查情况属实的并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3.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发放。县民政局收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以批准核实时间为准发放高龄津贴。
四、办理材料
1.填写《驻马店市高龄老人津贴申请表》,要求两份,材料真实有效,内容填写、签章完整,无涂改。
2.提交本人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户口簿的主副页复印件,并验原件,要求两份,户口簿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3.近期申请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农商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2份,要求材料真实可用。
5.委托近亲属或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申请手续的还须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动不便或有特殊情况的老人,由村委工作人员预约上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