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庄乡党委关于落实县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焦庄乡 时间: 2023-11-10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七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15日对焦庄乡党委及金刚村等8个村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3年6月27日向焦庄乡党委进行了反馈。经过数月努力,焦庄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如下。

  一、整体进展情况

  焦庄乡党委高度重视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认真研究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重点工作,提升站位、落实责任、明确目标、认真整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截至目前,反馈的4大方面15类46项中,已整改完成42项问题,还有4项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落实率为91.3%。

  二、巡察整改具体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浮于表面。

  一是搭建乡机关学习平台。组成机关学习领导小组。制定学习计划、验收学习笔记,推进学习型政府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拓展学习内容。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粮食安全、农业农村现代化等课题,进行专题研究谋划,跟进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期主题教育工作,学习党章及规定书目。三是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制度齐全、档案详尽、主题突出学习会,截至目前,共进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集中交流研讨4次。四是实行周二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周二集体学习30余次;8月29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参与党的二十大知识竞赛。

  2.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不强。

  已重新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乡党委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学习内容不少于3项,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调查研究、观看影像资料等方式进行学习。每月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每2个月拟定研讨主题,开展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截至目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已组织8次,集中研讨4次,观看教育视频1次;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已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3.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

  焦庄乡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重新修订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每周二学习均有班子成员领学,起到督促带头作用;集中学习按照考勤制度进行签到,对缺席人员在工作群进行通报批评,党建办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截至目前,共通报3次,6人,检查学习笔记2次。加强对学习资料的管理。学习用书领回后,我们将统一管理分发,并在领取签字处进行签字。2023年计划对全乡党员进行培训,分三批进行,8月30日-9月1日已进行第一批党员培训,11月进行第二批,12月进行第三批,后续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酌情调整。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已重新修订《2023年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要点》,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修订了《焦庄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成立焦庄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加强了组织领导,强化了责任担当,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积极学习意识形态相关理论知识,6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行学习研讨发言。每季度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8月31日乡党委召开2023年意识形态专题工作会,分管领导作2023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汇报。焦庄乡党委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风险排查力度,每季度安排1次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进行风险排查,形成排查台账,对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共排查3次,未发现风险隐患。

  5.“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

  已完善《焦庄乡“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由焦庄乡党建办收集相关学习内容,发放到村级,并建立督导检查机制,要求包村干部列席村党支部会议,并上交学习会议记录,有力保证“第一议题”执行效果。

  6.阵地建设管控不严。

  在5月份、7月份开展“扫黄打非”系列活动,对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图书室及各村农家书屋书籍进行排查。焦庄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分月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并对2022年-2023年重点活动图片进行上墙展示。“平安焦庄”政务微博已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日常运营维护工作,在互联网阵地传递正能量,传播焦庄好声音。

  7.推动“五大工程”落地见效担当作为不够。

  一是制定了焦庄乡特色产业调研方案,形成焦庄乡特色产业调研报告,制定《焦庄乡2023-2025年特色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了以建设红薯田园综合体为主,中药材产业、机械设备加工业和蔬菜育苗基地建设等产业共同发展的产业布局。二是在市场前景可观的前提下,2023-2025年预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至350亩以上。三是进一步宣传“西地红”红薯品牌,2023年9月23日在焦庄乡高庙村举办了“中国农民丰收节暨西平县高庙红薯文化节”活动,各级领导及各乡镇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西平县各乡镇代表和媒体朋友、当地群众近千人共同参加了本次开幕式,西平县西地红薯业有限公司的红薯粉条、红薯挂面、红薯醋等农产品更是购销两旺,进一步带动了金刚村和郝庄村通过流转农户土地进行红薯种植。四是利用在黄淮学院帮扶设立的驻马店市红薯醋酿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进一步研发红薯醋深加工工艺,持续带动了朱坑、赵海等周边村红薯产业类作坊发展。

  8.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识不强。

  一是与县科工信局对接,并对我乡辖区内规上企业中洲牧业进行指导,申报新增科研项目一个。二是与市场监督管理所结合,组织人员对全乡403家企业进行梳理摸排,明确企业包保责任人,确保与企业对接通畅,服务到位。

  9.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推进缓慢。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各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划分到位,相关股级干部及岗位设置也落实到位,相关人员也已经按照机构分工从事工作。

  10.乡村振兴谋划不实、用力不均。

  研究制定《关于焦庄乡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规划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8月30日召开乡村振兴专题会,针对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建设焦庄乡人才信息库,下一步计划采取相关措施,留住人才,充分利用人才。针对产业振兴,开展实地调研,深度挖掘发展潜力,形成特色产业规划。针对生态振兴。大力开展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制定人居环境观摩方案,设立奖惩机制,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力保全乡环境优美、村容整洁。

  11.产业巩固后续势头减弱。

  一是实地察看了丰源和普等7家企业实际运营情况,并持续关注。二是针对2022年未兑现收益的5家企业下发了催款通知书。三是席王寨村和高庙村集体工厂入驻企业分别为河南鑫都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和西平县沃野农业专业合作社,属于季节性生产,集体工厂有务工人员名单。

  12.防返贫监测帮扶措施落实有偏差。

  一是多次召开培训会,并到各个村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确保各村每月规范开展常态化防返贫监测。二是开展公益岗位、小额信贷核查工作,7月份共计新增拟办理小额信贷17人,取消公益岗位16人,新增公益岗位5人。三是开展全乡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情况核实工作,6月份共计上报增加5人,减少18人。四是已经对我乡16个村党支部书记帮扶脱贫享受政策户进行了调整,并在全国防返贫系统进行了修正。

  13.人居环境整治还有不足。

  一是每季度开展人居环境观摩评比活动,以查促改,对观摩结果进行通报,制定《焦庄乡人居环境整治观摩评比奖惩办法》,建立奖惩机制。同时,成立焦庄乡人居环境日常督导组开展日常督导,对存在问题现场定位拍照,及时反馈整改。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对各村保洁实行划片管理,确保保洁制度及保洁员信息上墙。二是开展问题户厕摸排工作,共摸排全乡2019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数量3513户,发现整改问题户厕52户。三是大力开展破堤种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全乡河湖沟渠岸边安装警示牌;制定《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河道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清理维护。四是在全乡开展扬尘治理,安排执法大队对辖区内建筑企业规范堆放砂石物料进行排查,督促落实覆盖防尘网措施。对王楼砂石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通过一系列举措,焦庄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村庄环境面貌实现了较大提升。

  14.耕地保护和种植用途管控不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乡17个行政村粉刷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等墙体标语,提高群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通过在支部书记群、村组群等微信群宣传违规占用耕地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耕地“非农户”零容忍相关政策解读视频,提高耕地保护政策知晓率。二是2023年7月12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支部书记大会,传达学习省纪委违法占用耕地担责典型案例,警示各村保护耕地生命线,坚决遏制乱占耕地行为。三是对排查出的四起违法占地立即落实整改,全面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整改结果如下:(1)焦庄乡垃圾中转站,已完善报批手续。(2)焦庄乡赵海村文化广场,已完善报批手续。(3)焦庄乡王老庄村王平养殖场,已整改到位,土地已复垦。(4)焦庄乡高庙村文化大舞台配套设施,已完善报批手续。

  15.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高。

  制定《2023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对种粮大户进行科学施肥用药培训会,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合理使用农药等技术。乡政府与各村签订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细化责任,层层落实。通过智能广播、微信群向群众宣传农业面源污染的危害,发放张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行动倡议书》2000份、海报60幅;召开焦庄乡养殖场粪污染物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养殖大户进行宣传教育,与养殖场户签订畜禽养殖场粪污染整治承诺书,落实粪污治理责任。执法大队到朱岗、郝庄等村的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情况全面排查工作,督促养殖户进行三格化粪池改造,确保粪污无害化处理。

  16.村民自建住房审批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印发建房安全海报50余份,向群众宣传安全建房的重要性,提高农村自建房安全意识,减少野蛮施工现象。二是夯实村民自建房审批责任。明晰各村委及相关部门自建房审批责权。2023年7月20日召开支部书记大会,支部书记签订承诺书,夯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严格按照河南省政府〔2021〕4号文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及规范化审批流程,由乡村镇规划、乡村建设办公室、自然资源所、乡供电所协同开展农村自建住房的审批工作。对于3层及以上自建住房、非住宅性质大型建筑的审批,统一上报县住建局进行审批。四是2023年8月16日,召开安全施工培训大会。提升我乡建筑工匠施工水平和安全意识,鼓励他们发现违建现象及时制止或举报。五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联合应急办、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排查活动,确保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17.技防体系建设存在短板。

  一是焦庄乡52个监控探头现已经全部修理完毕。今后技术人员定期对监控平台进行排查和维护。二是正在逐村实现乡村互联互通,扩大全乡治安视频覆盖面,目前完成8个村委。三是完善监控调取登记制度,制定监控调取登记表,形成调取监控台账。

  18.重大活动安全监管执行不严。

  制定焦庄乡大型活动安保方案及应急预案,成立大型活动的安保小组。将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到部门、领导与个人。

  19.普法宣传仍需走深。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培训机制;由乡聘法律顾问根据村民的实际需求开展法治宣讲,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次。二是通过各村委广播宣传预防电信诈骗知识,张贴宣传横幅52条,发放反诈宣传单3万余份。三是持续在全乡各村微信群上推送防诈骗知识及典型案例,提高群众警惕性。四是焦庄乡原有4人滞留境外涉诈人员,在乡党委及焦庄派出所共同努力下,已全部核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20.回应群众关切不及时。

  一是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焦庄乡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增强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处理化解信访事项和矛盾纠纷的意识。二是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及时收集和反馈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对于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想方设法予以解决,每月报送矛盾纠纷排查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台账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统计表。

  21.便民服务事项整合不全。

  一是一次性告知清单已全部梳理清楚,并在工作台面上摆放整齐。二是户籍管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未入驻的事项和不符合“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要求的负面清单已上报给县放管服机构,由县里统一协调入驻。

  22.村卫生室作用发挥不够。

  朱坑、王老庄、郝庄、席王寨、王顶庄、白庄、毛寨、焦洼、管庄、高庙等10个村卫生室正常投入使用;因赵海、焦庄、王楼、金刚、后李、朱岗、大王庄等7个村距离焦庄卫生院和金刚卫生院较近,群众直接到卫生院就诊。

  23.文风问题较为突出。

  一是制定《办公室公文管理制度细则》,进一步规范收文发文的管理和办理的制度流程。二是对年轻干部进行公文写作和办理的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办文水平。三是设置收文登记本和党委政府发文登记本,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发文制度和主要领导签批转办制度。四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组织人事、农林水利、公共服务等类别,分别将2020年-2022年的档案进行归档,并妥善保存。

  24.工作作风失之于宽。

  一是今年以来,通报因会议缺席、迟到的乡干部6人,因履职不力党纪处理村干部1人,召开会议通报县纪委诫勉的村干部6人,在县纪委诫勉的6人中,因违反财经纪律诫勉4人,因履职不力诫勉1人,因转包工程诫勉1人。二是对各村责任组长、包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和开卷考试,让他们进一步熟悉村情概况。三是乡村干部管理制度正常运行,工作作风明显改善,能及时回复巡视巡察问题,并报送相关材料。四是对受处分人员纪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处分落到了实处,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5.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时有发生。

  一是按要求召开会议,研究“三重一大”工作。二是制定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焦庄乡财务管理办法,并坚持按制度办事。

  2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彻底。

  2023年8月25日,乡财政所所长王浩宇对乡镇财务人员和负责采购人员的学习培训半天,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守财经纪律。

  27.基层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根据豫工文〔2018〕15号文件规定,严格界定好会员身份,凡工资未纳入拨缴工会经费总额的,一律不发放集体福利。二是明确经费使用范围,严格执行资金监管制度,确定工会会费支出的具体用途和金额限制。

  28.“三资”管理不够重视。

  一是乡党委已邀请财政局会计对各村支部书记、会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为期5天,共9次培训。二是乡党委书记、乡纪委书记着重强调各项纪律,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三是乡纪委、乡财所加强了对各村的三资管理力度,对合同进行审计,确保各项程序合规。对于赵海村委出租集体土地一事,进行专项督导。

  29.组织领导压得不实。

  一是经乡党委、政府研究,调整了焦庄乡清廉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焦庄乡以巡促治工作领导小组,焦庄乡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乡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清廉乡村建设工作会。

  30.推进村务监督规范化建设还有欠缺。

  一是各村监委会建设阵地做到了“六有”。二是乡纪委对全乡17个村监委会成员和廉情监督员共51人进行了再培训,确保正常发挥作用。三是撤销了王老庄村王某的监委会成员职务,任命了新的监委会成员,督促赵海村委长期不在家的监委会人员赵某、孙某立即回村参与村监督委员会工作,现已落实到位。

  31.“阳光账本”知晓率低。

  一是对全乡17个村的三务公开栏进行排查,对设置不合理、损毁的公示栏重新更换。二是邀请县财政局会计在乡政府对各村进行了财务培训,对阳光账本制作进行了指导。三是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摸清各村集体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行情况。主要包括:群众关心关注的乡村振兴资金、重大事务决策等。在乡财所建立了三资管理台账,规范了三资管理工作。

  32.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一是已经为全乡17个村统一制作小微权力流程图,廉政教育宣传栏和警示教育曝光栏,各村都进行了张贴宣传。二是多次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并通过乡及各村微信群,村组干部进行了广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乡村干部的廉政意识,群众的监督意识。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3.“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精细化不够。

  一是根据机构设置及工作调动,焦庄乡重新调整了“五星”支部指导组及五个专班分工。二是积极开展焦庄乡第二季度“‘五星’支部创建暨人居环境整治”观摩活动,各村之间互相观摩学习工作经验,争先创优。三是以焦庄乡党建办为主导,到各村指导“五星”支部创建工作,确保完成2023年“创星”目标。并对各村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共34人进行了“五星”支部创建专项培训,培训后进行知识测试。其中90分以上34人,95分以上的26人。四是郝庄村、赵海村、毛寨村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已更换为现任支部书记。

  34.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

  一是焦庄乡党委制定了党费专用资金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专项党费的支出。二是组织各村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开展党务工作专项培训会议,针对个别村党支部还存在私自截留党费的情况,焦庄乡党委进行核查。同时由乡党委书记对赵海村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提升其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视程度。

  35.党建带团建工作还有差距。

  一是进一步加强团组织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发展团员,今年计划发展团员1名,目前完成团员推优入党3名。二是加强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集中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创新团的组织生活方式,加强团干部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团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组织新任团干部业务培训1次,理论学习3次,促进团员干部整体素质的提高。

  36.执行议事决策制度有偏差。

  一是7月20日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对《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二是重新完善《焦庄乡会议制度》,明确党委会、党政班子会、党政班子扩大会等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在充分尊重其他班子成员意见、对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的基础上,主要领导作为“一把手”在议事决策中最后一个进行表态发言。三是将党委会议记录本、政府会议记录本和“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本等全部更换为非活页类记录本,明确党政办专人负责。

  37.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打折扣。

  一是《“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修订完善,由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已单独设立焦庄乡“三重一大”专项会议记录本,规范登记集体研究的内容和意见。二是完善了《焦庄乡财务会审会签制度》和《焦庄乡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财经会签制度,确保财政支出合规合法。

  38.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一是对各班子成员进行专项培训,8月17日下午开展巡察整改问题专项民主生活会,会上各班子成员逐个发言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提出了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二是焦庄乡机关党支部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2023年7月乡党委书记对乡机关全体党员讲授了“讲纪律、守规矩”专项党课。

  39.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一是制定了廉政谈话制度,乡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乡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和部分所站长、村支部书记共34人进行了廉政谈话,进一步提升了他们的廉政意识。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班子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和梳理,制定了廉政风险清单。四是对十八大以来违规入党的党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违纪党员韩某给与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0.警示教育力度欠缺。

  一是2023年8月7日召开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因违反午间饮酒规定被处分的郭某,因违反保密纪律被处分的张某,因违反生活纪律被处分的3名违纪人员做了检查,并在全乡各村、各站所传达了会议精神,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二是全乡干部签订了保密协议,增强了保密意识。三是加强了涉密文件专人专柜归档管理等保密措施。

  41.乡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是2023年6月27日,经乡党委研究,乡纪委书记彭丽同志不再分管其他工作,专一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并印发了焦发﹝2023﹞78号《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文件。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通过谈话进一步提升了相关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截至10月底,乡纪委共发现问题3个,自办案件2件,处分2人。

  42.基层干部队伍凝聚力不强。

  一是后备人才库,选培优秀人才,其中村支部书记后备干部19人,村两委后备干部51人。二是全面排查村干部挂职情况。现已对大王庄村、王顶庄村2名挂名村干部进行了更换,同时也对其余15个村委村干部进行严格管理,要求其切实履行村干部职责。三是制定选调生培养计划,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焦庄乡2022年招录的选调生刘懿龙已经按照要求任管庄村支部书记助理,到管庄村任职。

  43.发展党员不够规范。

  一是各支部按照党员发展计划,2023年已经接收15名预备党员,确定了2名发展对象,正在完善材料上报县组织部审核。其中朱岗村已接收预备党员刘明明。二是对近三年入党材料进行审核,针对未签字、盖章等问题进行自查后,通知各支部进行整改;针对党员材料填错问题,召开党务工作专项培训会,由乡组织委员针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等问题进行培训,提升各支部组织委员党务工作水平。

  44.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未充分发挥。

  一是焦庄乡党委党校面向全体党员开展了第一期学员培训。第一期培训84人,由乡党委书记及各班子成员授课,同时借助河南网络干部学院等网站平台选取优秀课程培训,会后开展结业考试。二是拟于2023年12月份表彰焦庄乡优秀共产党员6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6个。三是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在推动发展、基层治理、服务群众中主动作为、担当有为。

  (四)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方面

  45.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不够。

  乡纪委督导全乡各村、各口基本完成了巡察整改任务,需要长期坚持的也都制定了相应制度并规范运行,全乡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明显改变,工作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全乡各单位对照巡察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46.整改督促指导不力。

  多次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支部、部门整改工作进度汇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并安排乡纪委到相关支部、部门实地察看,确保整改实效。另外,对反馈的共性问题,如干部作风纪律问题,廉政谈话较少问题等,也完善了相关制度,并长期坚持执行。对赵海村十二届县委巡察指出的“村集体土地未收取租金”问题,集中整改期间过后未持续对租金进行收取的问题进行督导,目前租金已经收取并上交到了乡财所村级账户。

  下一步,焦庄乡党委将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细落实。

  真诚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96-2756691;电子邮箱:437052905@qq.com。

                                                                                                                                                                                                     中共焦庄乡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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