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店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制作单位:谭店乡人民政府
制作时间:2021年12月11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目录
谭店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伤,坚决防控突发事件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美好社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障生命安全和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防控结合。
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做好防灾减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4)快速响应,协调联动。
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上下联动、专常兼备、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科室和部门之间、行政村之间的沟通协调,有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5)依法规范,科学应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和应对能力。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谭店乡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总体应对工作。防汛抗旱、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生态环保、地质灾害、交通安全、动物疫情、传染病疫情、社会群体事件等具体业务线上应急分预案由乡直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分别另行制定。
二、分级分类
2.1突发事件分类及风险评控
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暴雨洪涝、暴雪、高温干旱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重大生物灾害等。
谭店乡地处小洪河、引洪道分流处,小洪河流经大姬庄、王吉白庄、王海、谭店、大武庄、周庄6个村委;引洪道流经周庄、潘庄2个村委。辖区现有水利工程8处,每年汛期将小洪河、引洪河两岸交通道路、通讯、供电、学校、厂房、仓库、危房及低洼地带民房等作为防范重点。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重大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工贸企业、建设工程、农业生产、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
谭店乡6个工贸企业(创兴商砼、万邦照明厂、启明、豪守、华港、启润),现在启明、豪守、创兴、华港这4个企业的一企一档信息完备,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已经完成。危化企业涉及两个加油站,日常进行着严格监管。当前我乡工作重点是预防九小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事件、重大动物疫情、水体及饮用水源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和暴力案件、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以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2.2突发事件分级
根据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一般分为以下四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法律、法规或者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红色预警,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西平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驻马店市级及以上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较大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特大危害;或已经造成重特大人员伤亡、重特大财产损失、重特大环境污染、重特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乡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服从县级及以上层面统一协调、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乡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Ⅰ级的突发事件。
2.橙色预警,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件(Ⅱ级):
(1)西平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西平县主要领导或驻马店市级相关部门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较为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已经造成多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乡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县多个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乡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Ⅱ级的突发事件。
3.黄色预警,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较大事件(Ⅲ级):
(1)西平县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突发事件已发生,西平县分管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事态相对复杂并进一步蔓延,对辖区内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已经造成1人死亡或受伤(有生命危险)的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地质灾害事故等突发事故;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环境污染、较大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4)乡级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需要协调县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5)乡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Ⅲ级的突发事件。
4.蓝色预警,一般事件(IV级):
出现或预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件(IV级):
(1)西平县启动IV级应急响应;
(2)对辖区一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可能造成危害;或已经造成人员受伤(无生命危险)、财产损失、环境污染、负面舆情等后果的突发事件;
(3)依靠乡直有关部门、值班人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伍层面已无法单独应对解决,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需要调集乡级力量或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应对解决的突发事件。
(4)乡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决定应升级为IV级的突发事件。
三、组织体系
乡党委、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当启动IV级以上应急响应时,由乡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与决策部署。未达到IV级响应的一般突发事件由各线分管领导、值班领导负责妥善协调处置。
3.1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刘旭辉
副总指挥:王 燕
前线指挥:吴云龙
成员:杨文贞许昆鹏李世可吴瑞甫
张迎旭贾宁辉王巧云闫亚明
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指挥和信息汇总、报送工作;督促交办上级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乡应急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IV级以上响应时预防预警以及日常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的牵头组织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柳青
办公室成员:郑富亭赵 帅庞宁蕾王熙源 王广建
巩广群 赵尊建张建奇杨 勇白旭琰
田源源丁永芳刘 勇黄利平孙晓会
曹 礼李志春王伟群董胜奇孔志刚
李世恩朱莹丽 贾梅亚
联络 员:各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0396-6128310
四、监测预警预防
预警监测以及减灾防灾工作由各分管领导、乡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包括接受信息、报告动态、组织协调各村、企业进行巡查等工作。
4.1监测
乡直有关部门须认真收发、传达县委、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警
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应及时发布预警。
按照突发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预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红色等级(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橙色等级(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黄色等级(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蓝色等级(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扩大。
4.3预警发布
根据紧急和危害程度,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时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的类别、可能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微信、广播、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4预警响应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部门及行政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4.5预警调整与解除
突发事件已经发生级别变化的,预警信息发布责任单位宣布预警调整;突发事件已不可能发生时,应及时解除预警。
五、应急处置
5.1信息报送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乡直有关部门或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口头向分管领导、值班领导(0396-6128310)、县委县政府总值班室(0396-6233975)、县应急管理局(0396-2756110、0396-2736119)报告,并在45分钟之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要求内容准确、要素完整、重点突出、表达清楚、文字精炼。对事态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影响较大的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5.2先期处置
对于接到突发事件报告,按照“业务科室先行处置”(适用于工作日及工作时段)和“值班值守先行处置”(适用于节假日和非工作时段)的原则,立即作出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事发地村两委、企业(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事态评估及时报告。对于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无法控制时提请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5.3应急响应
当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红色),由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乡全体机关干部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应急办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橙色),由乡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统一指挥、协调、部署;乡全体机关干部统一在乡政府待命并服从统一指挥,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应急办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黄色),由乡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乡应急办主任)统一指挥、协调、部署;乡全体机关干部处于待命状态随时服从统一指挥赶赴现场;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人员、乡直有关部门人员、驻村组人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应急办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当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蓝色),由分管领导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当日值班领导及全体值班人员、乡直有关部门人员、驻村组人员及应急队成员、相关行政村“两委”成员、网格员、企业相关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并由值班组统一汇总上报信息。
以上应急响应启动时信息汇总上报,应急办对应上报县应急管理局;其他各线需要另行上报的,由乡直有关部门分线上报。未启动应急响应时信息汇总上报由乡直有关部门或值班人员负责。
5.4指挥与协调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需要,由应急指挥部建立若干应急行动组。
1.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汇总信息及时向乡应急指挥部汇报事件动态;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等。
2.治安维护组。
主要职责:配合公安部门,对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实行交通管制,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劝导不明真相的群众离散,对重点人员稳控好情绪等。
3.医疗救护组。
主要职责: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迅速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和心理疏导等工作。
4.新闻宣传组。
主要职责:配合宣传部门及有关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分阶段新闻发布、应对负面舆情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
主要职责:做好救援物资储备、配送、调拨、征用、发放等工作以及避灾场所管理工作。
6.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安置受灾人员生活,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其他有关工作。
5.5应急措施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应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求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须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4)依法禁止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动本级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
(6)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须品的供应;
(7)采取防止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立即组织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并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1)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2)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对特定区域内的通信网络进行管制;
(3)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要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和标志性建筑的安全保护;
(5)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6扩大应急
实施扩大应急时,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应急队伍力量资金、物资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全力控制事态发展。
5.7应急结束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乡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判,提出应急结束建议,并由县政府或县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和各应急行动组有序撤离。
六、恢复重建
6.1善后处置
善后处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组织,乡直有关部门具体承办,提请县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高度重视和适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突发事件给群众造成的精神创伤。
6.2恢复与重建
恢复与重建工作,由乡政府统一组织,乡直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由乡政府提出申请,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照有关规定报批实施,积极争取县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支持。
6.3调查与评估
配合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
6.4对外信息发布与通报
乡应急办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负责与县应急管理局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对接,及时依法依规对外发布信息。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新闻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
七、应急保障
7.1人力资源保障
乡防汛突击队、各行政村村“两委”干部、网格员等突击救灾队伍以及企业员工是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乡民兵预备役是抢险救援的后备力量。乡政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有效组织和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2资金财力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乡列入年度本级财政资金预算。
7.3物资能源保障
配合县有关部门,根据应急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后附应急物资储备清单、预征预储物资清单、应急潜力资源清单)
7.4治安维护保障
配合公安部门,制定事故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种准备方案,包括集结、布控、值勤和行动措施,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组织实施。
7.5人力防护保障
乡直有关部门应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明确相关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广大群众安全、有序转移或者疏散,争取有关部门支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确保人员安全。
八、监督管理
8.1公共宣传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的应对突发事件宣传教育规划,乡政府充分利用广播、墙报专栏、通讯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预案和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个体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8.2培训演练
要加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把应急管理知识作为全乡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培训的重要教学内容,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乡应急办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协同县应急管理局或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付诸实施。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8.3责任与奖惩
乡党委、政府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巡查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8.4预案管理
本预案经乡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乡应急管理委员会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评审和更新;各行政村须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乡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完善部门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应急预案。
本预案每五年修订一次(后附相关调查资源每年修订统计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此预案若有与上级规定不一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1.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2.预征预储物资清单
3.应急潜力资源清单
附件1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
|||||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序号 |
类型 |
数量 |
1 |
对讲机 |
4 |
41 |
防火头盔 |
8 |
2 |
夜视仪 |
1 |
42 |
森林灭火防护服 |
8 |
3 |
望远镜 |
3 |
43 |
二号扑火工具 |
8 |
4 |
急救箱 |
1 |
44 |
消防锹 |
8 |
5 |
侦察作业箱 |
2 |
45 |
消防斧 |
8 |
6 |
班用帐篷 |
4 |
46 |
风力灭火机 |
4 |
7 |
炊事车 |
1 |
47 |
摩托锯 |
1 |
8 |
单兵携行具 |
30 |
48 |
割灌机 |
1 |
9 |
单兵应急照明灯 |
13 |
49 |
接力水泵 |
1 |
10 |
短波电台 |
1 |
50 |
灭火弹 |
1 |
11 |
35毫米通用枪挂防暴榴弹发射器 |
1 |
51 |
单兵背负式水枪 |
1 |
12 |
防刺服 / 软质防弹衣 |
8 |
52 |
高压细水雾灭火器 |
1 |
13 |
头盔 |
8 |
53 |
救生背心 |
8 |
14 |
警棍 |
8 |
54 |
救生圈 |
8 |
15 |
盾牌 |
8 |
55 |
雨衣、雨靴 |
8 |
16 |
枪发抓捕网 |
1 |
56 |
大军锹 |
8 |
17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1 |
57 |
大军镐 |
8 |
18 |
防暴钢叉 |
8 |
58 |
救生索抛器 |
2 |
19 |
安检工具箱 |
1 |
59 |
冲锋舟 |
1 |
20 |
爆炸物探测器 |
1 |
60 |
公网集群对讲机 |
5 |
21 |
水罐消防车 |
1 |
61 |
对讲机 |
8 |
22 |
手持扩音器 |
1 |
62 |
数码相机 |
1 |
23 |
闪光警示灯 |
2 |
63 |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
4 |
24 |
隔离警示带 |
4 |
64 |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
8 |
25 |
机动链锯 |
1 |
65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8 |
26 |
无齿锯 |
1 |
66 |
方位灯 |
8 |
27 |
救生缓降器 |
1 |
67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8 |
28 |
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4 |
68 |
抢险救援头盔 |
8 |
29 |
救援支架 |
1 |
69 |
抢险救援靴 |
8 |
30 |
医疗急救箱 |
1 |
70 |
灭火防护头盔 |
8 |
31 |
两节拉梯 |
1 |
71 |
坐式半(全)身安全吊带 |
1 |
32 |
消防员专用救生衣 |
8 |
72 |
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
3 |
33 |
外壳内充实救生圈 |
6 |
73 |
各类警示牌 |
1 |
34 |
气动起重气垫 |
1 |
74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1 |
35 |
消防头盔 |
8 |
75 |
绝缘剪断钳 |
1 |
36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8 |
76 |
消防员呼救器 |
8 |
37 |
消防手套 |
8 |
77 |
消防腰斧 |
8 |
38 |
消防安全腰带 |
8 |
78 |
抢险救援服 |
8 |
39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8 |
79 |
消防护目镜 |
8 |
40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3 |
80 |
消防员防蜂服 |
1 |
附件2
预征预储物资清单
预征预储对象 |
物资 |
存放地点 |
联系人 |
西平县西成清运有限公司 |
指挥车1辆、运输车5辆 |
中原渔具城 |
田彦涛 |
谭店街五金店 |
大锤30把、斧子20把、锯子20把、铁丝1吨、铁锹100把 |
谭店街五金店 |
谭新友 |
后吕村木器厂 |
木桩1500根 |
后吕村木器厂 |
蒋顺章 |
谭店乡粮所 |
麻袋7000条、化纤袋15000条、帆布篷10块, |
谭店乡粮所 |
王匡亚 |
附件3
应急潜力资源清单
序号 |
应急潜力对象 |
地点 |
物资 |
1 |
上海豪守(河南)食品有限公司 |
谭店乡潘庄村 |
生鲜肉类 |
2 |
西平县创兴商砼有限公司 |
谭店乡潘庄村 |
商混、砂石 |
3 |
西平启明肉食有限公司 |
西出公路 |
生鲜肉类 |
4 |
西平县华港商砼有限公司 |
西平县107国道潘庄路口往北300米路西 |
商混、砂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