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乡镇街道 >> 五沟营镇
五沟营镇
 
五沟营镇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 五沟营镇 发布时间: 2020-12-30 浏览次数:

  一、首问责任制度

  1、服务对象到镇政府办事,问询到的第一个镇政府机关所(站)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只要服务对象问询与镇党委镇政府职能和工作范畴有关的事项,都必须热情解答。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项,能办的要马上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不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要主动帮助来人联系经办人或引导办事地点。

  3、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对服务对象热情有礼、用语文明。

  二、一次性告知与限时办结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情需要的材料、办理的程序。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应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说明原因,并告知办理时限。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不能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不能办理的原因和法规、政策依据。

  三、效能追究制度

  1、违反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与限时办结制度的,给予诫勉教育或效能告诫。

  2、因业务不熟悉而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第一次给予诫勉教育;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和调整工作岗位。

  3、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或吃、拿、卡、要的,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重违法且触及刑律的将由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因服务态度不好,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被群众投诉的,一年内被投诉3次以上经查属实的,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四、工作考勤制度

  1、严格上班签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全体工作人员(包括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全体干部职工)法定工作日必须按时签到。严禁代签,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签到者提前向党政办备案。每周签到情况由镇纪委汇总后在周例会上通报。

  2、一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总计缺勤7天的按待岗处理。

  3、保持通讯畅通,在早八点至晚九点的时间段内,因通讯不畅联系不上的,按缺勤处理。在防火、防汛等特殊工作时期,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班子成员外出实行报告制度。出县要向书记、镇长报告,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5、上班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下班期间不准做有损机关干部形象的事。着装整洁、得体,举止文雅,行为端正,说话文明,办事热情。

  6、积极参与镇中心工作和集体活动,无故缺席通报、罚款,因所站负责人通知不到位造成失误的,罚款由所站负责人承担。

  7、包村干部要履职尽责,及时督促、协调各村完成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实绩与各村同奖同罚。

  8、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非工作日严禁酗酒,违者,严厉查处,给予当事人相关党政纪处分。

  9、违反上述规定者罚款50元,并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请销假制度

  1、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党员干部请假,应事先说明事由,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经相关领导签字后报党政办备案。请假1-2天的,由所站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需报经书记、镇长签字批准。所站负责人请假,一律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并报党政办备案。班子成员因病因事请假,直接向书记、镇长请假。请假期满,一般干部需主动向所站长当面报到销假,所站长需主动向分管领导当面报到销假,班子成员应主动向书记、镇长当面报到销假,以便及时安排分配工作任务。具体假期界定:①事假。婚、丧、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②病假。本人患病须持病历诊断书,视具体情况按相关程序由镇纪委审批;③公假。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参加会议、赴县外开展业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期限按通知要求或分管领导安排确定。

  2、实行查岗制度。成立机关作风督查考核办公室,对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工作日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向所站长、分管领导说明,否则视为迟到或者早退。。

  六、机关卫生制度

  1、镇政府机关成立由分管机关后勤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各所站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卫生管理监督领导小组,管理监督机关环境卫生。

  2、坚持每天对所属办公区及卫生区进行清扫,日小整,周大整(每周五下午要进行一次大扫除),做到办公室窗明几净,用具摆放有序,地板干净,桌、椅、门窗无尘土,室内无蜘蛛网,卫生区达到整洁平整,无垃圾,无杂草,分包楼梯、栏杆无尘土。考评采取不定期抽查制,对不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干净的单位,一次不打扫罚50元,打扫不干净罚20元,并在卫生曝光台进行公布。对连续两次评比为最后一名的,对所站负责同志通报批评。

  七、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1、镇机关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在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严禁脱岗。原则上带班领导在办公室值班,其他值班人员在党政办公室值班,不准擅自离岗。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到岗值班(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请假),事先自行调顶,并向带班领导说明。不到岗值班视为旷工。对值班人员无故旷岗者,班子成员每人(次)罚款100元,其他值班人员旷岗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党政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其他单位也要落实好值班制度,保证每天至少有一人值班。

  3、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来客接待、电话接收、会议通知等日常事务,负责当日发生重大事情协调处理并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按照领导指示办理和反馈,记好值班日志。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在值班时间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4、值班电话要保持畅通,严禁出现值班电话长时间占线的情况。

  5、督查考核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值班情况和人员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每天值班人员应在天黑前及时开启一楼大厅、走道、办公室电灯,天亮后及时关闭;并保持好值班室干净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时必须把未办理的有关事宜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做到无疏漏、无差错。

  八、公务招待制度

  1、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来客招待一律在机关公务灶就餐。

  2、公务接待实行报批制度。需进行公务接待时,由对口的班子成员向书记、镇长提出接待申请,经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班子成员在派餐单上注明来人单位、事由并签名。特殊情况下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事先向书记、镇长请示。接待费用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据实报销。

  3、公务接待实行派餐单制度。一餐一单,因特殊情况未及时开派餐单的三天内补开,所有接待凭派餐单结算。

  4、公务接待坚持“热情、规范、节俭”的原则。一般情况下,接待不上烟酒,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

  5、坚持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参加接待。

  九、印章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印章及机关事业各单位印章必须由专人保管。

  2、建立用印审批制度。使用镇党委、政府印章须报请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事业单位印章使用须经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

  3、建立用印登记制度。除日常用印外,其他用印必须登记备查。

  4、印章应在办公室使用并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由他人用印时,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在场监督,用印完毕应及时收回。

  5、印章管理人员不准让他人带章外出。如因工作需要,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带章办理并登记备案。

  6、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对空白信、空白表格等加盖印章,一经发现,将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十、档案管理制度

  1、依据《档案法》规定,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包括村(居)委会)。

  2、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由借阅人签字后查阅,借阅机密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借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人的身份和借阅档案的用途,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3、借阅档案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护,不得遗失、泄密、污损,不得涂改、勾画,不准拆散案卷,非经同意不得复印或转借,档案查阅后要及时归还。

  4、各单位必须定期做好档案材料归档整理,年底集中向档案室移交。

  十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1、清点登记。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具和宿舍内公物由党政办负责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新购公物必须先登记后使用。使用年限较长的办公器材用品一律清点登记入帐,清点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人,一份留办公室。

  2、办公用品统一购置。因工作需要办公用品,各单位提出申请,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党政办公室,统一制定调配或者购置计划,交书记、镇长签字后办理。购置数额较大的器材和用品,须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擅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

  3、厉行节约。节约用水、用电,严禁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机关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下班后所有电器设备,要在下班离岗前关闭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避免负荷过重引发安全事故;做好值班和办公室安全防范工作,离岗前把门窗、档案柜等关好,以免失窃。

  十二、信息调研工作制度

  1、每个单位必须明确一名信息员,信息员必须每周报送工作信息1篇以上,补报不算任务数,缺报1篇罚款该所站50元,年底视信息员所写稿件被采用情况评出1-3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奖励。

  2、信息员所写稿件被被遂平内刊或县级以上报刊采用的,将给予一定奖励。

  3、所写信息必须报办公室审核,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外报,否则一切文责自负;上报稿件和采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4、信息员以外的其他干部所写稿件被采用的,同样适用以上规定。

  十三、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1、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从严追究责任的原则。

  2、引导所有来访者到信访办办理。

  3、当面能给予答复的问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解答清楚;不能当面答复的,应说明情况,讲清政策。接待来访要耐心细致,说话和气,不能激化矛盾。

  4、矛盾较为复杂,不能当场解决,群众情绪又较为激动的,信访办工作人员要及时指导群众填写《来访群众登记表》,了解来访人姓名、家庭住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并做好政策解释,疏导群众情绪。

  5、信访办接访后,要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向涉及部门予以转办、交办。对重要信访事项,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信访办要随时跟踪,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信访人。承办信访事项的部门、村(居)委会要认真、及时、公正办理,并在信访办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回复。

  6、镇村干部要注意掌握信访信息,发现有异常信访行为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镇政府领导和信访办。

  7、出现集访、滞留办公场所等事件时,上访人所属的包村领导、干部、村两委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妥善处置,派出所要组织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

  十四、保密制度

  1、印章保密管理制度。镇党委、政府章及办公室印章由党政办负责保管,各所站的印章由所站负责人负责保管,印章使用需经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启用;使用印章要符合用印规范,不得随意加盖。各类空白文书一律不得加盖镇党委、政府及办公室印章;印章不用时必须放入专用保险柜,印章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

  2、档案保密管理制度。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职责,加强对档案的保密管理。凡需要查阅档案材料者,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非机关工作人员查阅借用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手续。完后及时收回,归档。需要复印密件档案材料,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现失密、泄密现象,要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3、人员保密管理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严守党委和镇政府工作秘密。不乱存、乱放、乱传保密文件,不泄露镇党委、政府重要会议、决议秘密,不传播镇党委、政府领导谈话意图,不随意评论领导。要自觉的养成保密习惯,对涉及的文件、材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外出开会、办公,一般不得携带机密文件,因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的,要履行有关手续。参加会议带回的保密文件、材料要及时的带上交办公室。不准在家属、子女以及其他人员面前谈论秘密事项。

  4、销毁文件管理。要建立定期的文件清理制度,定期做好文件的清退和销毁工作。销毁秘密文电、资料要经领导批准,并核对清楚,履行登记手续,并指派专人监销。严禁将存有秘密内容纸张和移动磁盘倒入垃圾箱,销毁时必须做到干净、彻底。

  十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1、督查督办,由党委抽调党政办、纪委有关人员成立督查办。

  2、所有承办单位及个人要对督办事项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办理认真,反馈迅速,形成高速、快捷的督查督办运行机制。

  3、对督查督办的事项,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反馈,紧急重大事项按照领导要求迅速办理,如期反馈;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力、反馈不迅速的承办单位及个人,全镇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核档案。

  4、督查督办的主要内容:

  (1)上级和镇党委、政府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

  (2)党委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周五学习例会和其它专题会议需要督办落实的议定事项;

  (3)上级和镇党委、政府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反馈的事项;

  (4)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十分关注的问题以及对全局有影响的问题和事项。

  5、督查督办工作以下发书面督办通知、电话督办通知和现场督办等方式开展。

  6、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每周由党政办整理后,以《石寨铺镇督查督办通报》的形式,反馈各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

  十六、学习制度

  1、每周二下午为镇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时间,学习地点设在镇大会议室,学习内容由镇党政办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领学,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如有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本单位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学习,作好笔记,写出心得体会。

  3、集中学习采取点名制度,无故迟到、早退的罚款20元、缺席的罚款50元,在下次集中学习时对罚款情况进行通报。

  4、集中学习时间,全体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参加,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5、积极倡导自学,每人每周自学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6、镇纪委每季度对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情况、纪律情况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公布上墙,并印发通报。

  十七、会议制度

  (一)班子成员会

  1、班子成员会每周至少一次,全体班子成员参加,必要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议题:总结汇报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安排本周工作任务,研究落实领导交办的主要任务和临时中心工作。

  3、会议纪律。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到指定地点开会,不准无故迟到或缺席,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无故缺席一次罚款100元,迟到一次罚款50元。

  4、坚持开短会、开实会,提高会议质量。凡需提交班子成员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事先必须做好准备(有建议和预案),向班子成员会汇报工作要简明扼要,总结成绩要真实,指出问题要准确。

  (二)全体人员会

  1、会议实行点名制度,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不准迟到、早退和缺席,凡迟到、早退者每人次罚款20元,凡缺席者每人次罚款50元,并在下次会议上进行通报。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能让他人代替请假,不准会后请假,因工作或其他原因向镇主要领导口头请假的需向办公室报备。

  2、要认真听会,并做好笔记,不准说话、看报、打瞌睡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

  3、要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不准接听或拨打电话。

  4、会议纪律由镇纪委负责监督。

  十八、财务管理制度

  1、镇直各单位所有收费、罚没、拨款使用票据,一律到财政所领取河南省行政事业收费统一收据,登记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其他票据。

  2、所有收费必须及时入库,票款同行、核票上交。严禁坐收坐支、挪用,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有关领导和当事人严肃处理。

  3、镇直各预算单位需用经费,必须事先写出申请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报镇长、书记审批后,由财政所根据授权额度给予支付。备注资金用途,单位报账员做好记账凭证。

  4、实行会审会签制。所站支出由经办人、所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共同签字。机关支出由经办人签字经纪委书记审核后报镇长、书记审签。大额开支班子集体研究。

  5、公务用车实行加油卡加油。

  6、账务公示。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财务开支情况进行公示。

  十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所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定期专题研究,经常学习上级有关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文件,不断增加廉政勤政意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3、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4、在公务活动中,要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原则办事,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不准接受他人赠送的有价证券、礼金,不准接受回扣。

  5、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6、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制度。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以公差学习、参观考察的名义公费外出旅游。

  7、增强党性观念,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二十、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转变镇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工作责任,减少工作失误,经研究,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现规定如下: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进行诫勉谈话:

  ⑴不按时上下班,一个月超过3次的;

  ⑵无故旷工超过1天以上的;

  ⑶违反饮酒规定影响正常工作的;

  ⑷对工作敷衍应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⑸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活动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

  ⑴诫勉谈话后,迟到、早退、旷工现象屡教不改的;

  ⑵酗酒闹事、行为不检点,严重影响工作人员形象的;

  ⑶不按制度办事,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⑷上班、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的;

  ⑸弄虚作假,投机取巧,损公肥私的;

  ⑹因通讯不畅或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工作延误,情节严重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停职待岗:

  ⑴不能按照工作标准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工作安排的;

  ⑵工作中由于本人主观因素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诫勉谈话、警告后,仍有违纪行为,屡教不改的;

  ⑷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8/28 10: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