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来源: 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11-21 浏览次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制定的法规。为贯彻落实依法治理,不断强化执法理论基础,11月21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局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局长马洪岗对新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从总则到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法律责任做出全面阐述。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中要严格遵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照章行事,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确保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会后,局长马洪岗强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作为工作理论基础之一,一定要牢记条例内容,守好工作职责。要求执法人员要加强日常学习,不断强化理论基础,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把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12/06 11:2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