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是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制定的法规。为贯彻落实依法治理,不断强化执法理论基础,11月21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集中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局全体人员参会。
会上,局长马洪岗对新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从总则到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法律责任做出全面阐述。要求各股室、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工作中要严格遵循《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照章行事,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依法治理,确保依法推进各项工作。
会后,局长马洪岗强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作为工作理论基础之一,一定要牢记条例内容,守好工作职责。要求执法人员要加强日常学习,不断强化理论基础,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把依法治理贯彻落实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