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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20年度柏城街道办事处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27 浏览次数:

 

2020年度柏城街道办事处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柏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柏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柏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柏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 柏城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办事处核定行政编制31名,工勤事业编3名;办事处下设4个中心,两个所站和一个办公室。

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负责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相监督对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配合市、县环境保护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统汁、红十字会等项工作。制定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屡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及的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 组织居民参加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上级安排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柏城办事处现有编制101名。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工勤3人),事业编制67人。在职职工79人,离退休人员62人。

(三)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柏城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8362万元,支出总计836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0万元,增长0%。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8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362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8362元,其中:基本支出749.1882万元,占8.9%;项目支出7612.8118万元,占9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362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62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749.18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4.00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57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5.6144万元。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三公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45.614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911)西平县柏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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