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西平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
2.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3.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核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协调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及职能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参与或协助上级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
8.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按规定上报伤亡事故情况。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安全评价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评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评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1.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煤矿除外),协调和指导全县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申报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12.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13.归口管理国家、省、市财政下拨我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安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措施、公共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检查其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14.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及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西平县应急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系正科级单位,内设4股1室1队,分别为工矿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和培训股、办公室、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内含应急救援中心)。
第二部分
西平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215.83万元,支出总计215.8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2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215.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83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215.83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5.8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22万元,增长9.2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5.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54万元,占77.63%;社会保障和就业23.77万元,占11.01%;医疗卫生支出8.2万元,占3.80%;住房保障支出16.32万元,占7.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215.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5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3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7.3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