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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20年度西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2020年度西平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西平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医疗保障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即办公室、待遇保障股、医药管理股、规划财务股、基金监管股。下设西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1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4321.50万元,支出总计34321.50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34321.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38.50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6583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34321.50元,其中:基本支出834.50万元,占2.43%;项目支出33487万元,占97.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738.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738.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74.88万元,占0.97%;医疗卫生支出7612.52万元,占98.37%;住房保障支出51.09万元,占0.6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834.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5.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0.4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9.012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1.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项。其中: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5786万元,城乡医疗救助764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318)西平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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