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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2020年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2020年度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与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
(十)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嫘祖故里文化走出去。
(十二)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监管、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三)宣传、贯彻、落实文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和实施全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维修等;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加强全县文物信息化、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负责革命文物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经营机构和文物市场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人事财务股、公共服务股(文化艺术股)、传媒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股、旅游股。下设西平县文化馆、西平县图书馆、西平县文物管理所、西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4个财政全供二级机构;西平县电影公司、西平县柏国综合演艺有限公司、西平县柏城剧院3个自收自支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111.25万元,支出总计1111.2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6.15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11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95.25万元、基金收入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1111.25元,其中:基本支出791.25万元,占71.2%;项目支出320万元,占2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95.25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3.85万元,下降13.53%。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995.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25.83万元,占82.98%;社会保障和就业93.22万元,占9.37%;医疗卫生支出30.41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45.78万元,占4.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791.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4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0.2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5万元为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一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11.6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6项,合计116万元。主要是2020年省市补助免费开放资金20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0万元、2020年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21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50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0万元,旅游开发项目上级补助资金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210)西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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