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平县编办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编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编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编办概况
一、西平县编办主要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标准化。
(二)负责全县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济功能区管理体制改革、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机构改革的事项;负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县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县委各部门之间、县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及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以及县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各乡镇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拟订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全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调整事宜。
(八)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入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全县各级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纪律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十)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组织人事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编办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有5个股室和一个二级机构,即综合股、行政机构编制管理股、事业机构编制管理股、事业单位法人管理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股。 西平县电子政务中。
第二部分
西平县编办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07.59万元,支出总计107.59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1万元,上长7.72%。主要原因是2020年包干经费增加、人员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0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59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107.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7.5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7.59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71万元,上长7.7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7.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48万元,占84.10%;社会保障和就业8.32万元,占7.73%;医疗卫生支出2.88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占5.4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07.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0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9.53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39.5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