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20-05-28 浏览次数:

2020年度西平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概况

  • 西平县民政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承担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县区救助管理工作。

(四)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监督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承办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审核跨乡镇和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组织实施有关婚姻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婚俗改革。

(七)组织实施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指导乡镇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县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负责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的落实并指导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落实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负责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的落实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平县民政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民政局机关内设7个股室,即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组织执法监督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界限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下设救助管理站、殡葬管理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慈善协会、地名办、婚姻登记处、殡仪馆、福利院等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西平县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9939.7万元,支出总计9939.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18.9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等管理对象提标和人员变动以及业务内容增加(如高龄补贴)导致项目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993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70万元、基金收入301.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6268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9939.7元,其中:基本支出994万元,占10%; 项目支出8945.7万元,占90%。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70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2644.6万元,增幅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3293.8万元,占97.74%;医疗卫生支出34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2.2万元,占1.2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99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5.9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301.7万元,支出301.7万元。其中: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204万,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97.7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与2019年相比,没有变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45.9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4项。其中政府性基金项目2项,共计301.67万元,一般预算转移支付项目2项,共计6268.0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303)西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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