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财政局 时间: 2020-05-26 浏览次数:

2020年度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西平县市场监管局承担着原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职责,负责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监督管理和服务,领导下属机构开展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食品药品质量违法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督抽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监管药品流通县场和中药材集贸县场,依法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和责任人; 承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职能,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753.42万元,支出总计3753.4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1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导致工资福利支出有所增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375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52.42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3753.42元,其中:基本支出3752.42万元,占99.97%;项目支出1万元,占0.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752.42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0.41万元,上涨0.28%。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752.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9.08万元,占80.19%;社会保障和就业364.78万元,占9.72%;医疗卫生支出149.51万元,占3.98%;住房保障支出229.05万元,占6.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3752.4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6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8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89.2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989.2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 >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4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8;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局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西平县部门预算公开 .xlsx_(151)西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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