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平县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广播电视台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广播电视台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广播电视台概况
一、西平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有关新闻宣传、影视文艺宣传和广播电视管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正确與论导向,发挥與论监督作用;当好党委、政府和人民的喉舌;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和办台水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ニ)负责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采编、制作、审核、播和传输;安全完整转播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节目、中央人播电合一套新闻节目和河南人民广播电合一套新闻节目。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确定各个时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组织协调电视系统开展重大宣传报道活动。
(四)负责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负对全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的建设和管理,扩大广播电视的有覆盖;发展壮大广播电视产业,促进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五)负责广播电视文艺节目、广告经营和其他节目的策划、制作和经营。
(六)积极开拓新闻媒体资源,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互网络、手机终端等新型载体,增强广播电视系统的综合开发力。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能力,提高广播电视的宣传质量和水平。
< >负责县本级广播电视人才的培训、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建立统分结合、机动灵活、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管 理体制。
二、西平县广播电视台预算单位构成
西平县广播电视台部门预算包括西平县广播电视台本级预算。西平县广播电视台设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总编室、新闻部、音频视频制作部、广告文艺部、事业技术部、智能广播网络运营部,共有编制75人,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西平县广播电视台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493.04万元,支出总计493.0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2万元,减少0.002%。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金缴费比例下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493.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93.04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493.04元,其中:基本支出493.0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93.04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22万元,下降0.002%。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72.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0.62万元,占74.27%;社会保障和就业57.89万元,占12.26%;医疗卫生支出22.97万元,占4.86%;住房保障支出40.63万元,占8.6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493.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7.7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7.7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台共有车辆4辆,其中:采访用车两辆,新闻直播车一辆,城区广播维修车一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