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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消费者协会 发布消费警示:中秋、国庆消费需谨慎!
来源: 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9-21 浏览次数: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西平县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国庆节4大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安全、科学、理性消费。

 

 

 

 

      一、疫情期间外出旅游要多留心


 

 

 

 

 

 

 

      中秋、国庆长假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尽量不要选择出国旅游。在国内旅游时,消费者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乘坐地铁、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好口罩,同时尽量减少触碰公共设施。出行前应通过权威渠道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查询景区、景点和场馆等的开放、限流要求,提前做好网上预约,尽量避免去人员过于集中的公共场所。在游玩过程中,尽量选择人流量相对较少的室外景区,同时要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做好个人的安全防护。消费者外出旅游就餐应选择干净卫生、通风良好的餐厅,分时就餐,尽量错开用餐高峰,实行分餐制。旅游过程中要注意人身安全伤害的发生,可以选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在购物时,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拒绝强制消费行为。

      二、慎重选择高价月饼

 

 


       购买月饼及其他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信誉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购买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应检查内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变质现象等。对于过度包装、花样翻新、另类、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要慎重选择。月饼是一种高糖、高脂肪类食品,提醒消费者健康消费、适量食用,特别是老年人和患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要慎重食用。

      三、节假日餐饮消费要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中秋、国庆长假期间,家人及亲朋好友选择在外就餐会较多,消费者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首先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安全菜肴,注意餐饮具卫生。其次,要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菜肴,提倡“打包”,避免浪费。“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推行“光盘行动”是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消费者应大力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优良传统,营造“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浓厚社会氛围。人人争当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文明消费的践行者。

      四、注意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时间期限

 

 


       中秋、国庆期间是网络购物的高峰期,消费者在选择无理由退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七日期间自消费者签收商品的次日开始起算。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一是消费者定制的商品;二是鲜活易腐的商品;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此外,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等也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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