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西平芦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保障西平县经济发展及群众生产生活用电保障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面积、权属
范围:东至宋营村土地,西至宋营村土地,南至S331省道,北至宋营村土地。
面积:0.4118公顷。
权属:芦庙乡宋营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驻马店西平芦庙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政府委托芦庙乡、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芦庙乡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