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11月8日,西平县教育局召开了“营转非”工作会,对22所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并解读了相关政策,要求培训机构11月23日前向所属辖区中心校申报材料。
截止11月24日,尚存10所校外培训机构未递交相关申报资料或终止办学的申报材料。现向社会予以公布。该类培训机构举办者或负责人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辖区中心校递交书面情况说明或终止办学的申报资料。逾期不递交的,将视为自动终止办学,停止一切办学行为,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监督举报电话:0396——2756098。
附件:西平县校外培训机构未申报名单
西平县教育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