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部门 >> 教育局 >> 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西平县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补充公告
来源: 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6-14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西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

  一、“认定对象”、“认定条件”、“认定机构”和“认定步骤”等,原则上执行“西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西平县教育局”2024年3月29日公告要求。

  二、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8:00至6月28日17:00(适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并根据3月29日公告中“3.认定种类”说明,正确选择并提交报名信息,同时上传本人1寸白底证件照片。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按照之前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或未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不予认定。

  三、特别注意:申请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信息”时,需参照“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步上传学籍信息流程指导”(见附件)进行操作。“学籍信息”上传成功后,还需上传“学历证书信息”和“学位证书信息”。如果在6月28日报名系统关闭前,尚未取得和无法上传学历、学位信息,则需于7月5日前,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pjyjzwfw@126.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申请任教学科+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如“张三+语文+毕业证1000000000000000+学位证1000000000000001”。若学历、学位信息已在网上报名期间成功上传并核验通过,则不再发送邮件。

  四、网报和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可于7月8日--7月12日期间,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和是否有留言。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已通过”的,指材料审核已通过,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审核。若审核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需抓紧向认定机构咨询联系。若留言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则需携带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五、以下4类人员需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8日--7月12日期间)。①网上审核留言中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②“非统考”类,即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③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④不具有本县户籍,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不属于以上4种情形的,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六、现场审核地点:西平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35号教育局窗口(西平县护城河路与柏国大道交叉口南100米路东),联系电话:0396--2756860。

  七、第二批认定结束后,认定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预计将于7月下旬安排发放领取,具体日期另发公告通知。

附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步上传学籍信息流程指导

  西平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4日

 
西平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豫ICP备05001167号     政府办联系电话:0396-6222812   网站标识码:4117210001
豫公安网备案41172102000126     政府网站联系电话:0396-6229869     邮编:463900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4/08/28 10: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