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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西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2-08-10 浏览次数:

  2022年中央财政继续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给予支持。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33号)、《驻马市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驻农【2022】111号)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项目实施,推进政策落细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为主线,以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创新农技推广服务体制机制为保障,紧盯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激发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活力,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大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强化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职责履行,拓展项目实施内容,大力推广粮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提高农技推广体系支撑服务中心工作的效能。

  (二)坚持结果导向,完善体系。加强基层农技骨干人才培训,建设多层次农业科技示范载体,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主体承担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农技推广格局。

        三、年度目标

  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服务活力能力持续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持续提高。在稳口粮、稳玉米、扩大豆、扩油料,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支撑。推介一批重要粮油作物主导品种,小麦主导品种:西农979、伟隆169、百农207、周麦27、华伟305、、天宁38等;玉米主导品种:良玉99、秋乐368、MC812、迪卡653、 中科玉505、豫研1501等;大豆主导品种:华豆27、郑豆1440等;花生主导品种:苑花2号、罗汉果等。推广9项农业主推技术,其中种植业5项、分别是:1、老王坡试点2项:(1)健康耕层构建技术一一松土促根剂,在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中的应用;(2)健康耕层构建技术一一松土促根剂,在小麦高产栽培创建中的应用。2、二郎区域站3项:(1)玉米全株青贮专用型高产高效生产技术;(2)西平县小麦病草害绿色防控技术;(3)多花黑麦草防控综合配套解决技术。水产业2项:(1)高产池塘生态养护技术;(2)漏斗型池塘循环水高效养殖技术。农机2项:(1)农机深松整地技术;(2)玉米籽粒机械化收获技术。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16次以上的年度主推技术展示示范活动,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对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育10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县域农技推广首席专家(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招募20名特聘农技员(防疫员),培育145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种植业专家组成员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李向东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13608689789

张国彦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研究员

15903619605

孙笑梅

河南土壤肥料站

研究员

13643844286

马胜利

西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农艺师

13939682566

陈振华

西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副高

13608680812

农机专家组成员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王东升

驻马店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高级工程师

13033810531

谢耀丽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研究员

15978861179

水产专家组成员

姓名

职称/职务

联系电话

李学军

河南师范大学

教授

13938701967

李同国

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研究员

18337168666

胡建平

河南省水产技术推广站

高级水产师

13838156538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锚定国家农技推广机构职能定位,调动各级农技推广力量,全面支撑稳粮保供、大豆油料扩种、“菜篮子” 产品供给、对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重点任务落实,优先做好冬小麦“科技壮苗”全程田间管理、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优化县域农技推广资源配置,探索农技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工作机制,开展星级服务创建活动,提升条件能力,拓展服务领域,激发服务活力。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坚持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制度。围绕稳粮保供等重点任务,结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年度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我县遴选发布年度主导品种16个,主推技术9项。健全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县农技推广首席专家 10名、农技指导员 67名、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45户、特聘农技员20名组成的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建设,实行技术服务首席专家负责制,制定易懂好用的技术操作规范;实行农技指导员包村联户制度,每个农技指导员负责指导5个左右行政村,健全“专家定点联系到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技术推广责任机制和“专家+技术指导员+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链式推广服务机制,加快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做好农业防灾救灾减灾技术指导服务,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三)打造先进农业技术示范展示平台载体。一是高标塑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增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建成4个长期稳定、作用突出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其中种植业2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分别是:1、二郎科技试验示范基地;2、老王坡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农机1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是:老王坡管委刘店科技示范基地。水产1个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是:河南浩欣种养殖有限公司。基地建设明确年度任务,健全管理档案,自建、租用类基地有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实施方案,合作类基地要与基地主体签订品种展示和技术示范协议。每个示范基地要按照标准竖立“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标明示范内容、技术负责人、实施单位等信息。要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和规模养殖全程机械化,加强农机农艺融合集成应用展示示范,加快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方案。二是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增强农业科技辐射带动能力。完善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培育和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选好一个、带动一片、致富一方”的原则,遴选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等作为示范主体;完善农技指导员对口精准指导服务机制,每个乡镇(区域)农技站对接服务不少于10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通过指导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推动示范主体学习应用配套集成、简单易学的实用技术,省工省力、节本增效的新型农机具,提升其科学种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将示范主体打造成主推技术应用的主力军、“永久牌”农技服务专家队伍。

  (四)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继续从农业乡土专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种养能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中招募特聘农技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服务。我县特聘计划实施完善遴选办法、规范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实行稳定聘任与动态调整相结合,优先续聘考核优秀人员20名,做好特聘农技员(防疫员)信息化管理服务。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完善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制度机制。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训规划、课程体系和师资库建设,遴选省内实训基地,创设线上培训“云学”平台,构建省级示范培训、市县实地培训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训相融合培训模式,灵活运用理论教学、现场实训、案例讲解、论坛交流等培训方式,优化农技人员能力素质提升路径,提高农技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我县要聚焦县域农技推广服务团队能力提升,完成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开展不少于 5 天的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 2 天。支持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等金融机构合作,强化金融知识培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强化服务业绩考评激励。明确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完善以工作实绩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推动收入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紧密挂钩,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成果申报、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激发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活力。支持引导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专业服务组织、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技物结合”“技术托管”“田间学校”等方式模式,开展先进技术试验示范,拓宽农业科技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一批技术水平高、辐射带动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其在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方面的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协调在金融、财税、用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发挥涉农科研院校在人才、成果、平台等方面优势,加强农技推广人才培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七)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普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使用“中国农技推广”、手机APP、“农业科技网络书屋”等信息平台,加强线上学习,加快知识更新,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互动交流等农技服务;鼓励广大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获取服务信息,发挥信息平台在服务决策和快速精准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结合本地区农技推广工作实际,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进行功能订制和二次开发,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资金使用

  西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共计194万元,结合实际需求经商定,分配种植业72万、水产52万、农机10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60万。根据《2022年驻马店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行业经费使用安排如下:

        种植业:分配72万元。

        (一)农技推广服务与项目实施补助,该项支出共28.8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40%。

  1.农技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该项支出23.76万元,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33%;主要包括交通工具费用、误餐、通讯、流量等补助;根据农技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参照本地下乡补助标准发放。

  2.技术专家补助。该项支出2.16万元,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3%;主要用技术专家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

  3.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该项支出2.88万元,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4%;主要用于项目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等项目实施与管理费用补助。

        (二)农业科技示范补助,该项支出共26.64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37%。

  1.试验示范基地补助。该项支出15.84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22%;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等物资投入和组织开展观摩活动、现场培训等补助。

  2.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该项支出10.8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15%;主要用于科技示范主体采用新品种、新技术所需的化肥、农药、统防统治所需的农业机械等物化补助。

        (三)信息化补助。该项支出2.16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3%。主要用于对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费用,以及对利用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技术推广方式进行的补助。

        (四)农技人员能力建设补助该项补助14.4万元,不超过补助资金总额的20%。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费用。

        水产业:分配52万元。

        (一)农技推广服务补助9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17.3%。

  1、水产技术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的补助5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用和误餐、通讯等补助,依据技术人员下乡及工作任务量,参照本地下乡补助标准发放。

  2、聘请技术专家补助2万元,主要用于专家的差旅费、讲课费等,按照有关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3、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工作考评、项目管理等费用。主要用于农技推广技术资料印刷、项目宣传、监督管理、绩效工作考评等项目实施与管理费用补助,该项支出补助金额为2万元。

        (二)渔业科技示范补助39万元,占补助资金总额的75%。

  1、用于水产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补助18万元,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的水产苗种、渔业机械、先进渔业装备等物质投入和组织开展渔业科技展示、现场培训等补助。

  2、水产科技示范主体物化补助18万元,用于示范主体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所需的水产苗种、渔业机械、设施装备等物质补助。

  3、对项目县采用现代化推广方式的补助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网络书屋、专家咨询系统等现代化推广方式进行补助。

        (三)基层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4万元,占补助资金的7.7%。

  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补助。

        农机:分配10万元。

        (一)农机推广服务与项目实施补助4万元,占补助资金的40%。

  1、基层农机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补助3万元。主要包括交通费用和误餐、通信、流量等补助,占项目补助资金的30%。根据农机人员下乡天数及工作任务量,参照我县下乡补助标准发放。

        2、技术专家补助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专家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占项目补助资金的5%。

         3、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管理费用0.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考核等项目实施与管理费用补助,占项目补助资金的5%。

        (二)农机科技示范展示补助3万元,占项目补助资金的30%。

  1、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和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种子、化肥、农业机械、实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和组织开展农机科技展示、现场培训等补助2.5万元,占项目补助资金的25%。

        2、对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费用以及对利用网络书屋等信息化技术推广方式的补助0.5万元,占项目补助资金的5%。

        (三)、农机技术人员能力建设补助费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农机人员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所需的费用,占项目补助资金的30%。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分配60万元。

  动物防疫专员的报酬实行绩效工资,根据春季防疫、秋季防疫考核结果,平时安排的工作,县疫控中心每年对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次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其中每半年评选优秀档次占比不超过25%,良好档次占比不超过50%,一般等次占比不超过25%,优秀档次工资上浮5%,一般档次工资下浮5%;按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的春季、秋季防疫检查结果所提供的动物防疫专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动物防疫专员工资的依据,年底统一发放;动物防疫专员工资按每年30000元/人的标准解决,按完成的业绩及考核结果,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发放。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领导小组,成立以刘卫松局长为项目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协调,加强行业内部沟通协调,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相关政策衔接配套,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准确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县农业农村局紧紧围绕2022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出台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安排,抓好督促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科教股主要协调、沟通、监管、管理,加强与各部门沟通,规范程序,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保证项目取得实效。种植业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由科教股辛芳芳负责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水产由水产站站长徐卫民负责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农机由农业机械技术中心苗荣霞负责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畜牧特聘动物防疫由兽医股熊善辉负责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绩效管理。

  按照《河南省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水〔2020〕102号)和《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水〔2020〕79号)要求,规范资金使用,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强化资金监管

  为确保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资金投入到位,积极进行统一部署,统筹项目资源和技术力量,实现部门、人才、项目、资金的优势集成,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方向和支出范围严格按照省级方案要求和县级方案内容执行,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备查账和工作手册,记录支出事项和金额;强化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管,杜绝截留或挪用项目资金。

  2.强化制度建设

  随着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我县制定了《西平县农技推广专家组工作职责》、《西平县农技指导员服务范围及工作任务》、《西平县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等基层农技推广管理制度,通过实行农技推广制度,完善岗位责任制、工作任务公开制和三方考评制;强化对技术指导员的绩效考核,将考核结果直接与工作补助和绩效奖励挂钩,奖励先进、督促后进,不搞平均主义。

  3.强化档案管理

  为准确掌握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主体、示范基地的工作动态,我们及时建立技术员管理、示范主体管理、辐射户管理、示范基地管理、资金管理、体系建设、培训计划、目标制度、方案制定、生产调查、技术工作总结、技术明白纸、信息上报、绩效考核、物化补贴等系列档案,做到奖惩有理有据,资金支出明明白白,按要求装订成册;标牌、手册统一制作、规范管理;主导产业分布及技术指导员包村联户服务图、各项工作制度上墙;印发主导品种与主推技术明白纸;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开展技术服务、培训农民、观摩展示活动等有记录;明确信息管理员,认真做好全国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网上填报工作等。

  (三)注重宣传总结

  严格奖惩,对积极投身生产一线、认真开展科技服务、成效显著、农民满意的单位和科技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充分挖掘、及时宣传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改革与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牢记宗旨、扎根农村、艰苦奋斗、服务农民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激励全县农技指导员建功立业。项目办安排专人及时通过上载中国农业推广网(www.farmers.org.cn)的方式报送相关信息,扩大项目影响力和实施效果,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和完成。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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