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绿色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贴息实施方案》、《河南省2023年预制菜产业发展奖补实施方案》、《河南省2023年制修订绿色食品标准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3]24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绿色食品业加快 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3年度预制菜产业奖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对象
注册地、税务关系、统计关系均在省内,以农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等为主要原料,通过工业化、标准化生产,经预加工、预烹调、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预制食品企业及相关制备和配套企业(省域内上市企业除外)。
二、支持期限
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范围
(一)支持预制菜企业创新
1.奖励内容:择优评选一批预制菜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奖励。企业数量超出奖励资金规模的,按比例进行奖励。
2.申报条件:
(1)预制菜企业营收规模达到2亿元以上,近两年预制菜领域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2)近两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平均比重不低于3%。
(3)产品具有创新特色,预制菜单项产品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 。
(4)入选我省预制菜创新企业榜单、爆款单品名单的企业或产品优先考虑。
3.申报材料:
(1)企业总体情况以及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等方面情况说
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研发人员明细单以及研发费用票据。
(5)预制菜销售明细账单及对应的发票和销售合同。
(6)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7)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未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证明。
(8)企业专利证明及荣誉等相关材料。
(9)申报主体真实性承诺书。
(二)支持预制菜供应链企业
1.奖励内容:择优评选一批在食材、包材、生产包装设备、 复合调味料、冷链、渠道等领域领军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 万元奖励。
2.申报条件:
(1)企业服务预制菜业务营收规模达到1亿元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
(2)入选我省预制菜最具竞争力供应链企业榜单的企业优先考虑。
3.申报材料:
(1)企业总体情况以及服务保障预制菜产业发展等方面情况说明。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以及能清晰核定预制菜领域产品或服务的专项审计报告。
(4)产品或服务对应的发票和销售合同。
(5)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6)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未拖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证明。
(7)企业专利证明及荣誉等相关材料。
(8)申报主体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1.县级初审。产业化办公室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联合局计划财务股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联合县级财政部门报送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2.市级复审。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复审,审核后联合市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3.省级确定。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异议后,将企业名单和奖励金额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公示结果反馈各地并下达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直接拨付相关企业。
五、有关要求
1.按时上报材料。产业化服务中心要及时发布方案并通知相关企业申报,并联合局计划财务股组织专门人员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企业资质和是否已享受相关补贴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同时申报企业要填写预制菜产业奖补企业信息汇总表,所有申报材料于7月1日前一式3份报送至农业农村局产业化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所有材料 PDF电子版、附表 Excel电子版)至 xpxnqh@163.com, 逾期不予受理。
2.坚持公平公正。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予以支持,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奖励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附件:1.预制菜创新企业信息汇总表
西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