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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关于发放2024年西平县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公示
来源: 人社局 发布时间: 2024-11-2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47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西平县二郎黄通庄幼儿园等符合稳岗返还政策,现将第四批审核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企业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稳岗返还确认或通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办理“享受稳岗返还信息确认”,否则视为放弃享受稳岗返还。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和来访的形式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

  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

  公示期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2751652

  附件:2024年西平县第四批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表

  西平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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