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杨某将一面印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西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表示真挚的感谢。
2022年9月,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搭载付某,与左侧同向行驶李某驾驶的轿车相碰撞,造成杨某受伤,经鉴定,被害人杨某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出以后,被告一直不管不问,也不付医疗费。2022年10月30日杨某来到西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自接受申请后,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中心崔主任当即与肇事方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指派援助中心律师王保国代理此案。崔主任多次与被告李某协商,与其分析情况,告知其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经过崔主任的协商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李某于2023年2月赔偿杨某各项经济损失数万元。
西平县法律援助中心秉承“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主动倾听民声民意,解决困难群众诉求,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增强法律服务能力,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法律援助阳光温暖更多困难群众。